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2021年度第一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增強民眾鎮社會治安打防管控能力,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相關招聘內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服從安排、聽從指揮、有良好的道德品質,熱愛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具有為人民服務精神,責任心強,有吃苦耐勞和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三)年滿18周歲至30周歲(即1990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0日期間出生)身心健康,具備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所需的身體條件和政審標準;
(四)崗位所需條件(見附件1);
(五)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
2、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身體部位有紋身;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7、曾因故被公安機關解除警務輔助人員合同或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解聘、辭職的;
8、有其他不得錄用情形。
二、招聘辦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牽頭實施,民眾鎮組織人事辦監督指導,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中山市機關雇員招聘辦法》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
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至4月2日(星期五)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
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民眾鎮民安路3號)主樓3樓政工監督室,聯系電話:0760-23185101,聯系人:黃先生、袁小姐。
3、投訴電話
0760-85168369(民眾鎮組織人事辦)。
4、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須按照本方案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在規定地點現場報名。
(2)報考人員須用有效的身份證明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即2021年3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攜帶填寫清楚的《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照2張,退伍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4)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5)授權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須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授權書原件。
(6)應聘人員無論是否被錄用,所交資料一概不予退還。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按照本公告各項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初審,經初審合格后,在中山市民眾鎮人民政府政務網和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內網公示3日。
(四)考試
考試采用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的方式。考試統一由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組織實施。
1、體能測試
(1)時間和地點具體以通知為準。
(2)體能測試內容:男子1000米。體能測試成績具體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進行體能測試,具體見附件3,1000米跑用時4'15〃內(含4'15〃)為合格。相關成績于體能測試結束后在中山市民眾鎮人民政府政務網及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內網上公布。
(3)因報考人員個人電話通訊問題導致無法及時聯系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取消考試資格。
2、筆試
(1)時間和地點具體以通知為準。
(2)筆試對象為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且需根據體能測試時間從短到長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
(3)筆試內容:公安常用法律法規知識,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相關成績于筆試結束后在中山市民眾鎮人民政府政務網及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內網上公布。
(4)因報考人員個人電話通訊問題導致無法及時聯系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取消考試資格。
3、面試
(1)時間和地點具體以通知為準。
(2)面試對象為參加筆試人員。
(3)面試內容按照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臨場應變、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等綜合素質。
(4)因報考人員個人電話通訊問題導致無法及時聯系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取消考試資格。
4、統計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體能成績×40%+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4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
相關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在中山市民眾鎮人民政府政務網及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內網上公布。
(五)體檢和政審
1、時間具體以公告通知為準。
2、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錄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政審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的,以體能測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
3、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中山市機關雇員招聘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由政工監督室統一組織到市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4、入圍人員須提交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開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政審的標準按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政審規定進行。
5、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體檢人選放棄體檢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的,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公示
經體檢和政審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中山市民眾鎮人民政府政務網和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內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五、聘用
1、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后,經崗前培訓合格后上崗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由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具體管理考核辦法依照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相關規定執行。
2、聘用警務輔助工作人員的待遇按民眾鎮政府相關規定執行。聘用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五險一金”。
六、有關要求
報考者必須提供真實證件,按照規定參加招聘程序,如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本次招聘的崗位條件由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政工監督室負責解釋。
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中山市公安局民眾分局2021年度第一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一覽表202103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