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區(qū)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據(jù)工作需要,本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合同制)司法行政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招聘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擬招聘6名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員,其中3名為綜合管理類行政人員,3名為專業(yè)性行政人員(財務會計人員2名、建筑工程造價人員1名),均與本院直接簽訂工作合同,屬法院內(nèi)部司法工作人員。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出生日期為1986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間人員;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犯罪記錄;
4.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綜合管理類行政人員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性行政人員(財務會計人員、建筑工程造價人員)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財務會計、建筑工程造價相關專業(yè)畢業(yè)。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擔任擬聘職位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時間要求
(一)報名。
(二)資格審核。
(三)筆試。
(四)面試。
(五)體檢。
(六)聘用、試用。
五、報名材料(均網(wǎng)上提交)
1.報名表(樣表見附件);
2.免冠證件彩照,電子版貼入報名表內(nèi);
3.身份證(正面、背面置于同一A4規(guī)格紙內(nèi));
4.學歷、學位證書;
5.學歷、學位證書驗證證明(如未能及時提供此項證明,可自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驗證并生成“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同等驗證證明)。
六、報名時間
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至2021年4月5日。
七、報名形式
報名人員將電子版報名材料(壓縮打包并統(tǒng)一命名為“姓名+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員”),發(fā)送至電子郵箱(qianhaify@163.com)。報名人員收到回復的確認郵件,視為已報名成功;未在指定的報名時間報名,或未收到確認郵件,視為未報名成功。
八、其他
資格審查結束后,我單位將組織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進行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各項事宜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前海合作區(qū)人民法院。
附件:前海法院2021年公開招聘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員報名表.doc
深圳前海合作區(qū)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