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衢州市屬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12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95個崗位、需求120人。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21年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1.本次招聘面向高校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高校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以下三類情形者視同對待:(1)在國家就業政策規定的擇業期內(自2019年3月起算)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簽或簽后依規撤銷,無社保繳費記錄,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2)初次就業求職期相當的留學人員(2020年10月1日后畢業,按畢業文書載明的時間認定);(3)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由培養學校統一進行就業推薦和畢業派遣,按培養計劃于2021年畢業,有初次就業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
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已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和2020年9月30日及以前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按社會人員報考。
2021年應屆畢業生、2021年畢業的統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初次就業求職期相當的留學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1年9月30日前。
2.部分崗位戶籍要求為“衢州市”的,面向衢州市戶籍或生源人員。戶籍以2021年4月8日前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
3.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報名。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2.年齡35周歲以下為1985年4月8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
3.工作經歷是指2021年4月8日前累計的從業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或專業工作經歷。
4.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對具有相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進入單位后應根據單位崗位空缺情況進行聘任,若不愿高職低聘的,不得參加報考。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信息、注冊及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公布核減崗位、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21年3月25日通過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rsj.qz.gov.cn/)、衢州人才網(網址:www.qzrcw.com)及相關網站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不再另行電話或短信通知。請報考者及時關注。請注意個人信息填寫準確、全面,聯系電話保持通話暢通,以便招聘過程中及時聯系。
(二)注冊及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
時間:2021年4月6日9:00—4月8日17:00。網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tyzpwb/)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只限報考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逾期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三)資格初審
時間:2021年4月6日9:00—4月9日17:00。
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2021年4月6日9:00—4月8日17:00),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四)網上繳費
時間:2021年4月11日9:00—4月12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進行網上繳費。根據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繳納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貧困家庭考生應于2021年4月10日16時前將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正、反2面)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拍照發到指定郵箱(87988654@qq.com),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五)公布核減崗位
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3比例開考,報名繳費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計劃將相應核減。
報考崗位被核減的報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按要求進行更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退還考試費。
(六)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1年4月22日9:00—4月24日17:00。
已完成繳費人員須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筆試
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門,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從事事業單位工作的潛能。測查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五個部分。《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考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歸納概括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等。
本次考試不另行發布考試大綱。
筆試時間為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通過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查詢,查詢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的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八)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需求人數1:3比例確定入圍參加資格復審對象,其中衢州廣電傳媒集團播音主持、電視攝像崗位按1:5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入圍成績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圍資格復審。入圍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缺考、筆試成績為零分或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取消成績者,不得入圍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須攜帶材料:
(1)《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粘貼一寸免冠近照)(附件2);
(2)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籍不限的崗位可不提供);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5)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中共黨員證明、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等。
資格復審通知將在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并及時登陸查詢。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實施。
(九)面試
1.資格復審通過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載明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未準時到達規定地點,不能及時提供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相關崗位不遞補。
2.面試一般以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部分崗位采取技能測試形式進行。
其中,廣電傳媒集團播音主持、電視攝像崗位的面試方式為專業技能測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
3.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的,面試組織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采用技能測試形式的,由主管部門(或直屬事業單位)自主實施,并于面試結束當日將面試成績書面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十)體檢、考核
1.面試結束后,衢州廣電傳媒集團播音主持、電視攝像崗位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合成總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下同),即總成績=筆試成績/2*30%+面試成績*70%;其他崗位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總分,即總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然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其中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分從高到低,以崗位需求人數1:1比例確定入圍考核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總成績再相等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進行加試。
2.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行業有特殊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考核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和標準執行。
4.考核對象名單公布后至辦理聘用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5.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6.體檢、考核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十一)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十二)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實行聘用制管理。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入圍面試須書面報告所在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所在單位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市民政局衢州市兒童福利院“康復治療師”崗位、衢州學院“輔導員1”崗位、衢州職業技術學院“輔導員1”崗位聘用的人員,聘用手續辦完后,需與用人單位簽訂約定為期五年的服務期協議,除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外,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離原單位。
五、其他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要主動接受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和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象。
2.各崗位所列的學歷專業范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2021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等進行設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并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對報考崗位、學歷、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公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5.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6.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電話:0570-3089322、3087081),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7.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若遇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問題,請及時與衢州市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人事考試院聯系,電話:0570-3074577、3086086。
8.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1.2021年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