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仲裁委員會招聘仲裁員公告
通遼仲裁委員會是通遼市人民政府依法組建的獨立、公正、高效地解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常設仲裁機構。現因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三屆通遼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仲裁委員會應當從公道正派的人員中聘任仲裁員。
仲裁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的;
2、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的;
3、曾任法官滿八年的;
4、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的;
5、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
(二)同時符合《通遼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聘用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要求。
二、工作要求
(一)接受通遼仲裁委員會工作安排,依法公正高效仲裁爭議案件,及時制作仲裁文書;
(二)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通遼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聘任管理辦法》、《通遼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守則》、《通遼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辦案規范》等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完成本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在通遼市司法局官方網站同步發布招聘公告;
(二)在官方網站下載《通遼仲裁委員會擬聘仲裁員登記表》按要求填寫,加貼兩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式兩份,并連同相關身份、職務、學歷等證明文件于2021年4月16日前采取現場直接報送或電子郵件方式將相關資格證明文件送交至通遼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行政中心3號樓502室)。
(三)經本委秘書長辦公會議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再經主任會議審核,提交委員會會議審議決定聘任;
(四)對聘任的仲裁員,本委將頒發聘書、工作證件,并通過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
(五)如未能通過本會仲裁員資格審查,提交的資料將不予退還,本會將對所有的申請材料謹慎保密。
四、聘期和報酬
(一)仲裁員聘期與本屆仲裁委員會任期相同;
(二)根據《通遼仲裁委員會財務管理辦法》支付仲裁員報酬。
五、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通遼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行政中心3號樓502室)。
郵政編碼:028000
聯 系 人:杜靜波 宣麗雄 王興娜
聯系電話:0475-8835412
0475-8835458
電子郵箱:1103942711@qq.com
通遼仲裁委員會
2021年3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