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炎陵縣2021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擬面向高等學校2021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普通高中教師7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炎陵縣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東南部,毗鄰井岡山,是中華始祖炎帝神農氏歸根之地。境內有衡茶吉鐵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條高速公路通過,交通便捷。炎陵縣第一中學位于縣城中心地帶,是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歷史悠久,環境優美,工作生活條件優越,教育教學質量高,每年向全國重點大學和高等院校輸送大批人才。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1)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3年7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8、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現役軍人、全日制在讀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1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公費定向師范畢業生;
(7)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四、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地點:
湖南科技大學報名點:時間2021年4月10日8:00-17:30,地點:
湖南科技大學第二體育館(湖南湘潭市雨湖區北二環路)
衡陽師范學院報名點:時間2021年4月11日8:00-17:30,地點:東校區數學樓306室(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衡花路16號)
湖南師范大學報名點:時間2021年4月12日8:00-17:30,地點:
湖南師范大學就業辦405室(湖南長沙岳麓區瀟湘中路122號)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聯系電話:13787828212
4、報名要求:
①根據所學專業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應聘資格。
②報考人員應提供下列材料:有效身份證、學信網學籍電子備案注冊表、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蓋學校公章)、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打印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代替)原件與復印件各一份、普通話等級證(語文教師須二甲及以上、其他學科教師須二乙及以上等級證),近期一寸藍底免冠相片3張,并如實填寫《炎陵縣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
③暫未取得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的必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交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原件,未在規定期限內交驗的,取消應聘資格。
④保持聯系方式通順,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六、資格審查
1.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在現場報名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提供的證書、材料等必須真實有效。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在任何環節發現,均可取消其應聘資格。
2.對資格審查合格者,考試前一天發放《準考證》,應聘者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七、考試
1.開考比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經報請縣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答辯和試講的方式進行,答辯和試講均采用百分制。
答辯: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參加答辯,答辯時間為6分鐘,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人際關系、教學理念、綜合分析等能力。根據該崗位考生口頭答辯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5的比例確定試講人選,若沒有達到1:5的人選,則全部參加試講,口頭答辯成績并列者均參加試講。
試講:試講時量為8分鐘,備課時長為20分鐘,試講內容為2021年上期高一所對應學科內容(其中英語為譯林版、地理為湘教版、其它學科為人教版)。試講成績低于70分者不納入擬聘對象。
3.考試時間、地點:詳見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2021年4月14日公告。
考生口頭答辯、試講結束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
4.成績合成:綜合總成績=口頭答辯成績×30%+試講成績×70%
口頭答辯、試講、綜合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后不再保留。
八、確定擬聘對象、簽約。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簽約對象。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試講成績高的排前,試講成績都相同者,增加板書環節,按板書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對象。綜合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聘用。
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和履約協議書。
簽約地點:考點現場
簽約時間:所有考生上完試講后
九、體檢與考察
簽約考生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另增加吸毒項目檢測,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除須當場復查項目外,可在接到通知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和履約協議書。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在校表現等方面的表現。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者,按應聘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者,不再遞補。
十、公示與聘用
1、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炎陵縣教育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2、被聘用人與炎陵縣第一中學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服務最低期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予辦理調離本縣教育系統手續,并簽訂服務承諾書。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期間,請報考人員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服從有關防疫工作管理。
十二、監督機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咨詢電話:0731-22027976(炎陵縣教育局政工股202室)
監督電話:0731-22542803(炎陵縣人社局)
0731-26220016(炎陵縣紀委監委)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炎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株洲市炎陵縣2021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
炎陵縣教育局
炎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