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濱海縣委統戰部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濱海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全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教育、衛健系統人員)。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無不良履職記錄;
(2)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截止時間:2021年3月31日),需要一線執法,適合男性;
(4)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處分期未滿影響期限的;
(3)與選調崗位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規定的回避情形的;
(4)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選調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選調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6日—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報名地點:中共濱海縣委統戰部辦公室(縣行政辦公中心415室),聯系電話:0515-84108356。
(3)報名注意事項:報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報名,并提供以下資料:《濱海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A4紙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張。
(4)資格審查:縣委統戰部依據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凡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選調和聘用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須達到選調崗位計劃人數3倍比例,如報考人數不足,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崗位計劃。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主要考察應試者矛盾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急處置能力等,側重民族宗教工作。
筆試卷面分為100分,筆試合格線為60分。
面試題本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從合格人員中,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崗位計劃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選調崗位計劃人數3倍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崗位適應能力。面試合格線為60分。
考試總成績采取百分制,總分按100分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以50%計入總成績。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面試前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編制證明。
筆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調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人選,綜合考察其德、能、勤、績、廉的表現情況;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依據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
(四)公示和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反映問題影響選調的,依據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五、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格按照公開選調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9(縣紀委第九派駐紀檢監察組)。
2.有關本次公開選調的信息將及時在濱海縣人民政府網(http://binhai.yancheng.gov.cn/)等平臺發布,請報名人員注意瀏覽。
3.選調后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4.本選調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濱海縣委統戰部負責解釋。
中共濱海縣委統戰部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