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縣中層干部選拔任用、調動交流及集中開展中層干部綜合比選、競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組通〔2019〕27號)和《淳安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管理辦法(試行)》(淳人社〔2018〕71號)文件精神,經研究,縣人大辦公室決定面向淳安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相關要求
序號 | 選調崗位 | 選調人數 | 職位要求 |
1 | 備案審查科科員 | 1 | 參加工作滿五年、中層副職以上 30周歲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2 | 綜合秘書科 科員 | 1 | 參加工作滿五年、從事預算、財務工作滿三年以上 30周歲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二、選調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淳安縣機關事業單位、鄉鎮在職在編公務員,四級主任科員(含四級主任科員)以下;
2.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組織紀律觀念強,勤奮敬業,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全日制大學及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綜合能力強,有較強的綜合協調和口頭表達能力;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參加選調人員須經所在單位、業務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同意。
(二)不接受報考的情形
1.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
2.在各級人事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工作未滿規定服務年限的(2015年1月1日以后鄉鎮新錄用公務員須在鄉鎮工作滿5年以上,選調生按照現有相關規定執行);
8.報考職位存在須任職回避情形的;
9.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同一年度向外交流干部已超過3名的;
10.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選調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綜合面試、組織考察、決定選調的程序進行選調。
(一)公開報名。報名采用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方式,其中個人報名須征得所在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同意。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1日-4月9日上午8:30-下午5:30;
2.報名地點:淳安縣人大辦公室315室(千島湖鎮新安北路18號);
3.報名方式:①填寫《淳安縣人大辦公室選調干部報名表》;②填寫《報名人員主要社會關系登記表》,本人簽名;③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近三年年度考核證明(單位蓋章),以及證明本人能力水平、業績閱歷等相關個人材料(如獲獎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現場審核后返還。
(二)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并確定綜合面試人員名單。
有效報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若低于1:3的,需縣人大機關黨組研究并報縣委組織部同意后方可組織綜合面試。
(三)綜合面試??h人大辦公室統一組織綜合面試,重點了解報名人選對報考職位應具備的能力素質、專業素養和崗位匹配度等方面。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如報名人數較多,考試將視情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職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該職位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綜合面試時間、地點和考核規則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按照綜合面試得分從高到低以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五)決定選調。根據綜合面試和考察情況,由縣人大機關黨組會議研究提出擬選調人選,報縣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再辦理相關任職手續。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2.在綜合面試環節,報考人員應攜帶身份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
3.報考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的手機號碼)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4.本公告由縣人大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和咨詢電話:0571-64830559。
淳安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21年4月1日
附件2:淳安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干部選調報名表(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