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開考試選調巴東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公告
經研究決定,擬在全縣公開考試選調巴東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3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崗位計劃
巴東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3人。
三、選調范圍
全縣各級機關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根據中辦發〔2014〕14號、鄂組通〔2018〕18號等文件規定,在鄉鎮服務期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服務期未滿2年(含試用期)的選調生,不納入本次考試選調范圍。
四、選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3.近三年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6.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影響期未滿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5.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錄用為機關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1年3月31日在長江巴東網發布考試選調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4月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及要求
報名者需攜帶《2021年公開考試選調巴東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報名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3張1寸登記照到巴東縣委組織部412室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信陵鎮巫峽路1號)。
所有報考者均需所在單位簽字蓋章后方可報名,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每位報考者提交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取消考試選調資格。
(三)組織考試
1.考試方式及內容
本次考試選調采取筆試方式,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紀檢監察相關業務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20分,紀檢監察相關業務知識80分,總分100分。考試選調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考試選調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縣紀委監委寫出報告,經縣考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開考。
2.準考證領取
時間:2021年4月9日下午2:30—5:00;
地點:巴東縣人社局509室(信陵鎮巫峽路19號)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1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4.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可在長江巴東網查詢。
(四)組織體檢
1.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崗位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同一崗位因考生筆試成績相同而導致體檢名額與崗位選調計劃比例大于1:1時,則紀檢監察相關業務知識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紀檢監察相關業務知識成績仍相同,則組織加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環節。
2.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五)組織考察
1.考察對象:體檢合格人員。
2.考察工作由縣紀委監委組織實施。考察組由2名以上政工人事干部或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相關業務人員組成。考察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檔案、核實身份等方式進行。
(六)公示
依據體檢、考察結果,縣紀委常委會按1:1比例集體討論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并報縣委組織部。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同意后,統一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在長江巴東網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上報備案
按照中共湖北省紀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嚴把“進人關”的意見》鄂紀辦〔2018〕17號文件要求,縣紀委監委將公示無異議人員名單上報省州紀委監委審核備案。經省州紀委監委審核通過同意備案的,辦理調動手續。
(八)遞補
擬考試選調人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省州紀委監委審核不通過等原因或主動放棄資格而出現崗位空缺,則由考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規依次遞補。
中共巴東縣紀委中共巴東縣委組織部
巴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