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21年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緊缺急需人才招聘公告
為加強普洱市直醫療衛生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和《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發〔2016〕37號)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同意,普洱市2021年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計劃招聘緊缺急需人才14名,現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情況
(一)普洱市中醫醫院:6人,專業要求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二)普洱市第二人民醫院:4人,專業要求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三)普洱市緊急救援中心:4人,專業要求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21年普洱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緊缺急需人才招聘簡章》);
2.報考人員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3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熱愛所報考事業單位;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戶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21年畢業生(含取得本科學歷在讀的碩士研究生,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在讀的博士研究生);
3.2021年4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不含因提升學歷層次就學辦理辭職手續的人員;
4.2021年4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級事業單位通過緊缺急需人才招聘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
5.2016-2020年在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浪費考錄資源,尚在禁考時限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具有法律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方式及審核
(一)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 間: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9:00—12:00。
地 點:昆明醫科大學呈貢校區西苑運動場(昆明市呈貢區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號)。
(三)現場報名提供材料
應聘人員必須按崗位要求提供所有證件及證明材料原件到所報考單位進行資格審核,否則不予資格審核通過。
(1)非2021年畢業生提交畢業證、學位證、本人身份證、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普通招生計劃崗位必須提供)、近期免冠小一寸正規照片2張及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格證書。
(2)2021年畢業生需提交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校學習成績單和本人身份證原件,近期免冠小一寸正規照片2張及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格證書。待正式畢業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崗位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單位進行復核,如畢業后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材原件的,則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四)審核
根據報名人員提供材料及招聘簡章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審核。
特別提示:若2021年4月10日現場報名招聘所需崗位招聘不足,剩余崗位由招聘單位采取其他方式進行招聘。考核方法和程序另行公告。
四、公開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法
采取面試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程序
1.根據報名人員提供材料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人員按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2:1及以上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如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崗位,原則上取消崗位面試,經緊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也可按該崗位實際報名審查合格人數進行面試。
2. 面試
(1)面試對象
經資格審核合格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2)面試方式
結構化。
(3)面試時間
2021年4月10日(詳細時間另行通知)
(4)面試地點
昆明醫科大學呈貢校區(詳細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內容
面試內容由考核小組指定。根據崗位工作特點等面試需求,采取異地命題等方式,按照保密部門規定和優質原則,選擇政治理論水平高,業務能力強,具有出題經驗的人員命題組卷,提供面試使用。在啟用前,按照保密部門的規定妥善保管,面試結束后,考點辦公室統一收回保管,不準翻印,不得私自摘抄留存。
面試主要圍繞儀表舉止、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專業知識、基本素質進行測評。考官從內容維度和過程維度兩個方面對考生進行考察評價,內容維度是考生認識分析問題的廣度和深度,是實質內容和核心要素,過程維度是考生在討論過程中的行為表現。考官根據考生的面試表現進行評分。
(6)面試設置
面試考點設考點辦公室、考生候考室、面試考場。
面試考官設醫護考官組共1個考官組,完成全部14人招聘崗位面試工作。
面試考場設主考官席、考官席、計時計分席等。
面試考場設1個考官組共5人(其中: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4人),面試考場成立面試考官小組,主考官為面試考官小組組長。
面試考官從普洱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考官庫中抽調具有事業單位面試考官資格證書和事業單位面試考官聘用證書、理論水平高、業務能力強、面試經驗豐富、責任心強、公道正派的人員擔任,面試前必須保密;面試考官抽調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應有差額;面試考官應抽簽確定面試考場(特殊情況除外)。
(7) 面試流程
每個考場每次引導 1 名考生進入考場面試,每名考生面試時間15分鐘。操作方法如下:
①主考官安排計時計分人員分發考生題本、草稿紙、筆等工具材料。
②主考官宣讀面試指導語完畢后宣布:開始計時。
采取讀題答題的方式,主考官不宣讀面試題目,題本擺放在考生席,考生可閱讀和思考一題后回答一題,考生也可全部統一閱讀和思考后統一答題。依序逐題答題。
本場面試提前結束或時間到,主考官宣布:本場面試結束,請考生退場。
(8)面試成績計算
面試總分100分,每個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計算出每個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計算出面試成績,適時公布。
如出現面試成績相同且招考人數與進入面試后續招聘程序人數比例超過1:1的崗位,采取加試的方式并以加試題目的考官打分計算成績確定排名先后。
面試成績為最終成績,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達到2:1及以上的崗位,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低于2:1的崗位,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加后續招聘程序。在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人數與進入后續招考程序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等后續程序的人員。
五、考察和體檢
簽訂協議人員按規定進入考察和體檢,考察、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一)考察
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本人學籍檔案原件和崗位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由各用人單位及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審核,否則考察不予通過;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進行考察,考察無異議的進入體檢,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醫院為普洱市人民醫院或普洱市中醫醫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醫院為普洱市人民醫院或普洱市中醫醫院;體檢費用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www.pe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正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七、遞補事項
招聘過程中,因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和公示環節不合格等,出現崗位空缺的,由普洱市2021年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緊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八、其他事項
(一)應屆畢業生指2019年、2020年、2021年的畢業生。
(二)聯系電話
1. 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0879-2887126、2149862
2. 普洱市中醫醫院:0879-2150781
聯系人:李老師 13577998865、楊老師 13577973517
3. 普洱市第二人民醫院:0879-2305242
聯系人:楊老師17787938119、董老師 18088947322
4. 普洱市緊急救援中心:0879-2133120
聯系人:王老師 13150755030
(三)查詢網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網(www.pes.gov.cn)。
(四)其他要求
1.就業協議書(含補充協議)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所應聘的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
3.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九、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有參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存在回避情形的應主動報告緊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不及時報告或有意隱瞞的,予以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規給予組織處理或處分。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普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4月1日
附件1:2021年普洱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緊缺急需人才招聘簡章.xls
附件2:普洱市2021年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緊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