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濱州“碩博優選計劃”公告(217人)
2021年山東省濱州市“碩博優選計劃”(第一批)公告
為深入實施“百名高端專家、千名碩博士、萬名大學生進濱州”“三進”工程,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參與“富強濱州”建設,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濱州市“碩博優選計劃”,公開選聘碩博士到市、縣(市、區)事業單位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一)選聘數量
計劃選聘217名,其中市直事業單位87名,縣(市、區)事業單位130名,具體崗位及數量見附件。
(二)選聘范圍
圍繞現代化富強濱州建設,加快高質量發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選聘國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最新USNews、QS、THE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前500名的海外高校具有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的畢業生。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和定向培養的高校畢業生,不列入引進范圍。
自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政策和標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可報考符合條件的相應崗位。
二、選聘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組織和實踐能力。
2.碩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歲以下(1975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3.應聘人員應提供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使用的學歷、學位應有對應關系。具備崗位表中規定的崗位條件,海外留學生所學專業應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同或相近,具體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認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夠適應崗位需要,服從組織安排。
5.應于2021年3月26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對于暫未取得選聘要求相關證書及材料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和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實行“誠信承諾制”和“容缺報名制”,2021年12月31日前,國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畢業生應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海外高校畢業生應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對虛假承諾、認證不符、未按期取得相應證書的,取消選聘資格。
6.其他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均為2021年3月26日。
濱州市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人員,因違法違紀曾受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紀行為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三、選聘程序
按照個人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評議、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具體程序如下:
1.個人報名。市直單位崗位報名時間:2021年3月26日9:00—4月10日17:00。縣(市、區)崗位報名時間:2021年4月11日9:00—4月30日17:00。
報名步驟為:
(1)填報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rsxx.binzhou.gov.cn/bzkszx),進入“網上報名”專欄,點擊相應報名入口,根據個人情況選擇報考類別,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并成功上傳個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在同一個報名時限內,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查前多次登錄提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市直單位在2021年4月10日17:00后、縣(市、區)單位在2021年4月30日17:00后,不再受理改報其他崗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等事宜。
(2)打印相關材料。報名信息確認后,應聘人員須下載打印系統自動生成的《誠信承諾書》和《2021年山東省濱州市“碩博優選計劃”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應屆畢業生的《報名表》由學校院系黨組織蓋章;已參加工作的往屆畢業生的《報名表》由現工作單位蓋章。《報名表》一經打印,報名信息即無法修改。
(3)上傳有關材料。①《報名表》。應聘人員將蓋章后的《報名表》掃描(JPG格式)上傳。不能蓋章的,要作出說明(由本人手寫,說明具體原因)并掃描(JPG格式)上傳,如進入考察范圍,要在考察前進行完善。市直單位報名人員未于4月10日17:00前、縣(市、區)報名人員未于4月30日17:00前上傳《報名表》的,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不予資格審查,視為放棄報名。②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彩色掃描件(正反面,JPG格式);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彩色掃描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掃描件);留學生還要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彩色掃描件(JPG格式)或電子版認證書,暫不能提供的,可個人手寫書面承諾,先行報名,并于規定期限前取得;④崗位條件中涉及到的相關資格證書彩色掃描件(JPG格式)。⑤簽字的《誠信承諾書》(掃描版,JPG格式)。材料上傳成功后,進入報名資格待審核狀態。
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提供虛假材料、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惡意發送報名材料、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報名資格的,查實后取消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2.資格審查。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一般1個工作日完成,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市直單位應聘人員應于2021年3月27日9:00—4月11日17: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初審結果,縣(市、區)單位應聘人員可在2021年4月12日9:00—5月1日17:00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初審結果。報名期間,資格初審結果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初審結果為“退回補充資料”的考生,應根據報考部門要求補充完善相關資料,并重新選擇原職位報名。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根據疫情防控進展情況,通過燈塔—濱州黨建網站(http://www.bzzzb.gov.cn)予以公告,請注意隨時關注。
3.面試評議。市、縣(市、區)分級組織面試評議。對于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采取面談方式進行初試,初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面試評議復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具體時間、方式等另行公告。面試評議結束后,在合格分數線內由高分到低分按選聘計劃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選。具體合格分數線另行確定。
4.考察。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派出考察組開展實地考察。考察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綜合能力和學習成績或工作業績等方面情況,并審核個人檔案。考察過程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國內高校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取得證書后及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學校(工作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崗位條件中涉及到的相關資格證書。審核檔案時,如重要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且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檔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問題情節較重的,一律取消選聘資格。
5.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選聘資格;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選聘資格;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取消選聘資格。在考察、體檢環節出現空缺的,按面試評議成績依次遞補。
6.公示聘用。根據面試評議、考察、體檢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燈塔—濱州黨建網站(http://www.bzzzb.gov.cn)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的,辦理聘用有關手續;發現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相關待遇
1.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的(以勞動合同等正式手續和社保繳費證明為準),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聘任專業技術崗位的,經所在單位組成專家委員會評議,可按照業績、能力、水平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其中,博士可聘用到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碩士可聘用到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相關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根據工作需要和職位空缺情況,聘任到管理崗位、工作表現優秀的,博士研究生可安排擔任七級職員、碩士研究生可安排擔任八級職員。
3.聘用人員的配偶在濱州市外就業的,符合《濱州市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安置辦法(試行)》(濱組發〔2020〕3號)規定的,可申請在濱州同性質對口安置就業。
4.提供“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享受租金減免政策。
五、有關事項
1.各用人單位和各縣(市、區)負責受理報名、資格審查、體檢、考察等相關工作,面試評議工作市、縣分級組織實施。具體崗位、專業條件等有關事宜,請咨詢市、縣(市、區)事業單位報名電話。
2.在選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應聘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濱州市委組織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43—3162289(市委組織部)、0543—8173016(市人社局)
技術支持電話:0543—8173699
附件1:2021年濱州市市直事業單位“碩博優選計劃”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1年濱州市各縣(市、區)事業單位“碩博優選計劃”崗位需求表.xlsx
中共濱州市委組織部
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