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是由舟山市人民政府與浙江大學聯合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位于浙江省舟山市,為獨立法人事業單位。中心主要從事智慧海洋工程、船舶與港航工程技術研發、新興海洋產業培育、海島開發科技示范、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海洋科技支撐體系建設,以及涉海產業共性關鍵技術開發及成果推廣轉化應用服務。開展產學研合作、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移,引進和培養高端技術人才,服務于國家及地方社會經濟發展。
二、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數 | 學歷學位 要求 | 專業要求 | 年齡要求 | 其他要求 | |
海洋水利工程 | 1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水利工程類、測繪科學與技術類 | 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1日后出生) | 入職后主要從事水動力泥沙數值模擬、河口海岸演變分析和物理模型試驗等研究工作,或海洋測繪及GIS分析等相關工作。 |
電子信息工程 | 1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信息與通信工程類、電子與通信工程類、電子科學與技術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 | 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1日后出生) | 入職后主要從事水域無線通信與網絡(聲、電磁、電、磁等)、水聲信號處理、面向海洋環境監測的信息系統等相關的研發工作。 |
生物環境工程 | 1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生物工程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 | 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1日后出生) | 入職后主要從事微生物技術應用及推廣、水產品食品保鮮技術、環境水處理等工作。 |
三、信息發布平臺
1.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2.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網站:http://zoceanc.zju.edu.cn
其中,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網站為發布資格復審、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四、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三)戶籍不限,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國內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五)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五、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4月27日下午16:30止,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二)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與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與復印件,2021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或相關證明);
3.《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
4.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三)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下載并且填妥《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粘貼本人近照),并將報考崗位所需的所有報考材料(掃描成JPG格式圖片)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發送至郵箱:wenxiuji@126.com(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x崗位+姓名”)。
合格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未達到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四)資格復審
考生在考試前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復審時考生需提供以上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
資格審查由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試形式。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環節。合格報名人數達到招聘計劃數6倍以上的,增加面談環節,根據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篩選后,按招聘計劃數1:6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面談成績不計入總成績??荚嚱Y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考試由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疾靺⒄諊夜珓諉T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組織實施。
八、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事業單位入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反映。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試相關的考生防疫須知(見附件2)。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8171378,監督電話:0580-8171351。
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