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元青川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0人公告
青川縣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5號《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規定,經批準,青川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就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招聘輔警人員共20名(其中男性17名,女性3名)。
二、招聘對象、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
2.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3.截至報名日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的中國公民。
4.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色弱等;面部無明顯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紋身、駝背等;無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的疾病;體能素質能保證日常輔助執行警務活動的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優先招聘條件
在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條件下,優先招聘下列人員:
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報名程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1年4月1日至4月9日(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青川縣公安局政治處(局機關辦公樓三樓)。聯系人:敬遠瑜 趙洋 電話:0839-5209023。
(三)報名要求。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報名條件的,在報名時提交《青川縣公安局2021年輔警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和學位證書、退伍證等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驗退);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
3.有專業特長或特殊技能者請攜帶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人員報名時所提交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否則,一經核實,取消資格。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青川縣公安局政治處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領取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請于2021年4月12日上午8:30-下午17:30持本人身份證到青川縣公安局政治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分為面試和體能測評。(男、女成績分開計算)
(一)面試
1.根據報名參考人員數,資格審查通過后的所有人員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于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時開始,地點:青川縣公安局五樓大會議室;
(二)體能測試
1.參加了面試的應聘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青川縣公安局政治處負責,在面試后3日內組織實施。體能測評共3項,凡其中1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
2.體能測評在具備條件的場地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體能測評的應聘人員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測評。
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實行合格制,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面試成績、體能成績公示
體能測試結束后于次日在青川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1.體檢由青川縣公安局政治處負責組織實施,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依次確定進入體檢的對象。若滿足優先招聘的情況,面試成績相同的,則安排加試。體檢項目與標準除本招聘公告要求的條件以外,其余條件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的標準執行。
2.應聘人員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意見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3.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1次。
4.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政審)
1.考察(政審)工作由青川縣公安局政治處按照《四川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2.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可從面試人員中按照成績高低依次遞補1次,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招錄 公示
1.根據報名和參考人數,原則上按照2:1從高分到低分,體能、考察合格中錄取,若報名參考人數未達到比例,招錄崗位遞減。
2.擬招聘人員確定后,由青川縣公安局統一在青川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身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考試總成績及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限為5天。
3.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招聘手續及試用期
(一)招聘手續。經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無異議者,由青川縣公安局政治處審核后與勞務派遣公司辦理招聘手續。
被招聘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并統一分配。不按時報到、不接受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試用期。新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資待遇。按規定統一購買應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含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及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工資待遇按青川縣人民政府核定標準執行。
七、紀律與監督
青川縣公安局將設立招聘監督小組,嚴肅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若有違規違紀,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青川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監督小組設立在青川縣公安局機關黨委,地址:公安局機關辦公樓三樓,監督電話:0839-7201047,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八、相關事項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青川縣公安局在青川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告。
(二)請應聘人員在報名時留好聯系方式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招聘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九、本公告由青川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39-5209023
青川縣公安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