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財經職業學院2021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是以財經商貿類專業為主,具有獨立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是重慶市首批優質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學校位于渝西區域性中心城市——永川城區,北倚國家AAAA級旅游景區“茶山竹海風景區”。學校依山傍水,環境優美,占地710畝,建筑面積17萬平方米,建有多媒體教學大樓、實訓大樓、圖書館、學術報告廳、田徑運動場等,教學、辦公、生活等設施設備齊全。學校現有學生12000余人,教職工500余人(其中高級職稱、高學歷人才200余人)。學校設有工商管理學院、金融學院、會計學院、經濟貿易學院、應用技術學院、商務大數據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7個二級學院,開設29個招生專業,面向全國1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學60余年來,先后為社會培養了5萬余名財經商貿技術技能型專門人才。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9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重慶財經職業學院2021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情況表》)。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工作經歷
本簡章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按照“對年對月”計算。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和“特崗教師”等被招募到基層服務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具體認定可結合社保繳納、勞動(聘用)合同、工作經歷證明、銀行卡工資流水等憑據。
(四)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27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5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其中2021屆應屆畢業研究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4)(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核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專業資格審核的單位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六)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如職員9級以上,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網上報名、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我校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請按照《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清單》(附件2)要求,接受資格復審,凡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并參加考試。
(一)網上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7日17時期間,登錄重慶財經職業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cqcfe.com/)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上傳電子材料(含照片)。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我校根據報考人員在系統上填報的報名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3日內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如因填報信息錯誤而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在2021年4月28日17時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地點:另行通知。
3.所需材料詳見《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清單》(附件2)。
(三)繳納考務費及打印準考證
資格復審合格者,網絡繳納考務費,確認參考。繳納考務費后,打印準考證。考生在考試當天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
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有關情況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后,可作為急需緊缺崗位開考。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考人員,退還其考務費。
應聘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向招聘方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六、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試講、實操、案例答辯)、綜合面試(結構化面試),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項目詳見《崗位情況表》(附件1)。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筆試時間為90分鐘。考試大綱參照《重慶市公開招(選)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大綱》,不指定書目或教材,采用閉卷筆答方式。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考試時間為5月9日,具體考試地點、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同時在學校人事處網站(系統)發布通知。
2.筆試后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在筆試中有缺考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選,按照技能測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5:1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綜合面試的人選,按照綜合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3)若最后一名進入專業技能測試或綜合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但若應聘崗位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可進一步降低比例開考。
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10日內(如有變動另行通知)在學校人事處網站(系統)(http://rsc.cqcfe.com/)中公布,同時公布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名單,請注意查看相關通知。
(二)心理素質測試
在專業技能測試前,考生接受學校心理素質測試安排,測試結果不納入考試總成績,測試結果僅作為聘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在重慶財經職業學院人事處網站(系統)(http://rsc.cqcfe.com/)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專業技能測試分值100分,方式包括試講、實操、案例答辯,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操作水平、專業實踐能力等。各崗位開展專業技能測試的具體方式詳見《崗位情況表》(附件1)。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分別為試講15分鐘、案例答辯15分鐘、實操120-180分鐘。
(四)面試(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由學校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綜合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在學校人事處網站(系統)公布,綜合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綜合面試分值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時間10分鐘,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
綜合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綜合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綜合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40%
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學歷層次、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綜合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學校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或機構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我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次數由學校研究確定。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需遞補的,綜合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崗位綜合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人員的平均成績。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重慶財經職業學院人事處網站(網址:http://rsc.cqcfe.com/)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報市級事業事業單位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簡章由重慶財經職業學院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本簡章中的聯系電話咨詢。
2.學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cqcfe.com/
3.招聘咨詢電話:023-49834735張老師、鄧老師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