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海關信息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經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全國海關信息中心2021年度擬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全國海關信息中心是海關總署在京直屬事業單位,是國家部委中最早成立的專門從事信息化建設的單位之一,自1986年成立至今,為海關信息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中心主要承擔海關信息化基礎設施、應用項目建設運維、信息安全管理、大數據應用及服務、總集成管理、技術架構設計、信息化服務保障等工作,為中國海關改革與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信息化保障,近年來先后獲得“全國文明單位”、“全國創先爭優先進基層黨組織”等10多項榮譽。
二、招聘崗位
本次擬招聘普通高等院校統招統分應屆高校畢業生(含兩年擇業期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2名,均為項目開發崗位專業技術人員,詳見招聘簡章。
三、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應屆高校畢業生,派遣時須取得報到證、畢業證和學位證。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工作技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六)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 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 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 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的;
6. 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報名方式
(一)信息公告
通過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中國海關門戶網站(http://www.customs.gov.cn)“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人事信息-公開招聘”專欄等面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及招聘簡章。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材料
應聘者請將如下報名材料電子版或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ccichr@mail.customs.gov.cn,電子郵件題目以“崗位+姓名+學歷+所學專業+畢業學校”。同時將報名材料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至:北京市東城區金寶街63號 全國海關信息中心(收),郵編:100005,電話:010-85193022。報名材料包括:
(1)《崗位申請表》;
(2)《報名推薦表》;
(3)身份證復印件(需正反面);
(4)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5)學生證復印件;
(6)本人免冠2寸藍底彩色照片2張;
(7)大學英語四級或以上成績報告單、公開發表的科研成果、主持科研課題的入選通知書或實習鑒定或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等其他證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關材料復印件。
2、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30日17時,電子郵件以送達時間為準,截止時間之后不再接受報名。
五、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應聘資格、提供的材料等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未達到3:1的,可取消該崗位招聘。
六、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種方式進行,滿分均為100分,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的成績之和計算。符合報考條件人員按規定時間和地點統一參加筆試。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各崗位以5: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5:1的,按實際人數;不足3:1的,筆試成績達到60分方可進入面試)。如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和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在中國海關門戶網站(http://www.customs.gov.cn)“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人事信息-公開招聘”專欄等公布,請及時關注參加。
參加筆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生證、《崗位申請表》、《報名推薦表》、其他證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等上述證件原件。
七、考察和體檢
在綜合成績達到60分的合格者中,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對象,考察將全面了解考察對象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養、遵紀守法、學習等各方面情況。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應聘的,取消其擬聘人員資格,可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八、公示擬聘用人員
綜合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發布公告的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主管部門批準同意,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聘用人員為海關總署直屬事業單位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執行。
十、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認真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及時關注招聘網站信息,保持通訊暢通。
(二)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是在招聘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舞弊、隱瞞事實或有其他妨礙招聘工作正常進行行為的,取消其報考資格,將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予以處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職。
(三)招聘咨詢聯系電話:010-85193022。
(四)監督舉報電話:010—85193905。
附件1:信息中心關于2021年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簡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