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學院2021年特殊專業技術崗位招聘信息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科技學院制定2021年度特殊專業技術崗位招聘方案,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后,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與崗位
浙江科技學院為浙江省屬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主校區位于杭州西湖區小和山高教園區,分校區位于安吉教科文新區。
招聘崗位信息見《浙江科技學院2021年特殊專業技術崗位目錄》(附件1,以下簡稱《特崗目錄》),可供應聘者查閱有關單位簡介、信息公開網址及報名、聯系方式等。招聘崗位在《特崗目錄》中按用人部門分列,主要是需要聘用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的短缺專業、特殊技能人才的專業技術崗位。64個教學科研崗位,計劃招聘211名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對象的戶籍不限。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按適崗優先、適當從寬的原則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
(二)應聘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資格條件包括:
1、一般不超過規定的“年齡上限”。由于招聘計劃實施周期較長,有關年齡計算辦法從簡。例如,上限為35周歲的,凡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均視為符合條件。對于業績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應聘者,如確有必要,可予以適當放寬;
2、不低于明確的“學歷/學位”和“職稱/職業資格”條件標準;
3、適應招聘崗位工作需要的“專業/學科方向”要求。應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或學科方向要求,一般根據應聘者學歷證書、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實際從事的工作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論文等進行綜合認定。學業專業和職業專業均可能成為用人部門認定其專業要求的依據。
崗位條件欄目內容中的“/”專指要求同時具備的條件,如“研究生/碩士”表示要求同時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的碩士學位,而非其一即可。標注有“*”符號的,表明該項內容為彈性條件,一般結合該崗位“其他條件及備注”中相應要求靈活掌握,如“學歷/學位”要求為“*博士”,同時注明“*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放寬到碩士”的崗位,取得碩士學位的副教授即視為符合條件。
招聘崗位明確優先考慮特定條件的,視為選人偏好而不是限制性條件,但在獲得符合條件人員報名的情況下,招聘單位可能謝絕其他人員應聘,也可能在考試、考核過程中體現其用人偏好。
(三)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和學校有關待遇。
根據擬引進人員的教學科研水平,引進人才分為A-F六個層次,具體入選條件及人才待遇請查看《浙江科技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實施辦法》。
高層次人才引進待遇一覽表
人才類別 | 基本 年薪 (萬元) | 各類補貼及經費 | |||||
綜合補貼(基礎部分+浮動部分) (萬元) | 學科建設費(科研啟動費)(萬元) | 過渡期租房補貼(元)(年限2年) | |||||
A | 300-500 | 一事一議 | 300-500 | 或提供經濟適用房一套 (一事一議) | 一事一議 | 一事一議 | |
B | 50-100 | 一事一議 | 150-300 | 一事一議 | 一事一議 | ||
C | 30-60 | 150-500 | 100-200 | 50-300 | 一事一議 | ||
D | / | 75-120 | (X+15)萬元,其中X=50-80 | 10-25 | 2000元/月 | 或提供過渡房一套 | |
E | / | 45-80 | (X+10)萬元,其中X=30-50 | 5-20 | 1500元/月 | ||
F | / | 33-60 | (X+10)萬元,其中X=20-40 | 3-10 | 1000元/月 |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實施時間
招聘單位一般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2周后,根據招聘工作總體部署、用人需求緩急以及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情況,適時組織考試、考核,直至相應崗位落實聘用人員。個別單位出于預期缺額是否成為現實、現有人員離崗安排、分階段籌建某些業務部門等需要,部分崗位將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在年度內暫緩或終止招聘。
除按規定完成招聘工作或視情況暫緩招聘的崗位外,招聘單位集中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1年度內有效,并將于2021年8月底集中更新(含少量新增崗位和個別需要新加入的單位及其崗位)。
經考試、考核后,招聘單位認為部分崗位現有應聘人員不能達到其用人標準,或確定的擬聘人員不能按期到崗的,有關崗位仍作空缺處理,繼續組織招聘。
(二)報名辦法
凡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應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組織實施工作周期內,按照招聘單位要求的報名方式,提供必要的報名材料,應聘尚空缺的招聘崗位。報名可同時針對本人符合資格條件的所有單位、崗位。
應聘者填寫《浙江科技學院教師應聘登記表》(附件2)并提供與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如近5年內代表性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獲獎及文獻收錄和引用證明,以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應聘者可通過電子郵件、郵寄等方式報名,投遞至學校人事處或相關學院(部)(郵件主題請注明應聘XX崗位)。用人部門直接接受報名和針對招聘崗位有關情況的咨詢,應聘者可通過《特崗目錄》中的“崗位相關聯系人、方式”進行聯系。
(三)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后,將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短信等方式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報名表上應聘單位(含部門)、崗位名稱和崗位代碼等關鍵信息缺失的,招聘單位可能不予反饋。
招聘單位將根據各崗位用人需求實際和符合資格條件報名人數情況,適時研究確定針對具體崗位的考試、考核安排,及時通知應聘人員。列入《特崗目錄》的崗位一般不將符合條件人數作為是否組織考試、考核的前提(招聘單位自行提出最低開考比例要求的除外)。
(四)考試、考核
招聘單位主要通過考試、考核的方式擇優確定初步人選。
針對需要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高層次人才崗位,或者確難形成激烈競爭的短缺專業崗位,一般采用考核為主、考試為輔的形式,或者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一般采用考試為主、考核為輔的形式進行。考試、考核的方式可以穿插、綜合使用。
學院(部)對應聘者的學術水平、綜合素質、發展潛力進行全面考核;與應聘者溝通并提出聘任目標任務。
(五)體檢
教師崗位體檢工作一般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行。其他崗位一般參照現行公務員考錄體檢的辦法進行。
(六)考察
考察一般采用個人檔案審查、走訪相關單位、民主測評、個別談話以及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進行,了解應聘人員遵紀守法情況、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質等綜合情況。
四、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擬聘人員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核)、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二)聘用管理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或報備員額)內管理,全部實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國家有關政策執行。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可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中有關學歷、職稱以及任職資歷等特定要求,協商并約定聘至符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的合理級別崗位。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根據評估情況,按規定調整崗位等級或變更到其他崗位繼續試用。
五、咨詢和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科技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zust.edu.cn,“招聘信息”欄目)。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留意。
(二)監督部門及聯系方式:浙江科技學院校紀檢監察室,0571-85070100。
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三)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守考試場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關安排。
(五)咨詢
聯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區留和路318號浙江科技學院人事處(行政樓309室)
聯系電話:宋老師 0571-85070153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業務單位直接咨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