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莊平山縣財政局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人方案
平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山縣財政局關于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人才隊伍結構,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按照《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調配辦法》(冀辦發〔2014〕40號),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擬為縣財政局國有資產服務中心公開選調6名工作人員。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選調原則和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根據崗位計劃擇優選調。
二、選調崗位及數量
縣財政局國有資產服務中心工作人員6名。
崗位A:3名,要求男性;
崗位B:3名,要求女性。
三、選調范圍和對象
平山縣縣直部門及鄉鎮在編在崗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選調資格及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優良,作風扎實、愛崗敬業、品德優良、廉潔自律;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
3.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4.年度考核近三年以來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全額財政供養一般事業人員;
6.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注:關于年齡的計算方式從公告發布之日算起。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參加各類招錄(招聘)未滿服務年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尚在新聘用崗位試用期的;
6.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限制提拔使用、跨單位交流使用的。
五、選聘程序與方法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同意相結合、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和審檔、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
2021年04月02日--04月11日。
通過平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04月12日--04月16日。
2.報名地點
平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科(313科室)。
3.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4.注意事項
報考者應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措施,持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自行打印《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報名時,根據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平山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藍底相片3張。
(三)資格審查
由縣人社局和縣財政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工作將貫穿于考錄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并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四)準考證發放
在平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科(313科室)由本人持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領取時詳細核對準考證上填寫的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時間另行通知。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時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環節。
(六)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急反應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聘請有關專家進行面試,分值100分。面試中統一評分標準,評委現場打分,采取體操打分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七)考生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 *40%+面試測試成績*60%。根據綜合成績由按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比例內末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面試成績高者、筆試成績高者、基層工作經歷較長者、學歷較高者的順序確定。
(八)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持身份證、面試準考證空腹到指定的體檢地點進行體檢。體檢的組織方法、程序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和審檔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以及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檔案“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進行審查,通過政法、衛健、紀檢等部門進行審查。考察審查不合格的,取消擬選調人選資格。
如有體檢、考察和審檔不合格或自動放棄人員,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十)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和審檔均合格人員在平山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內沒有問題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公示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十一)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紀律監督及其他
1.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除認真做好參加選調準備工作外,要做好本職工作,確保日常工作與參加選調兩不誤。公選期間,自覺遵守公選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或搞非組織活動。
2.參與組織選調工作的人員,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客觀公正、嚴謹細致地做好各項工作,嚴禁違規操作或泄密等違紀問題發生。
3.確保公開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全程接受平山縣紀委監委和社會各界監督。
4.對違反紀律的,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5.本次選調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制度,本人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調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6.考生筆試和面試時,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并出示“河北健康碼”。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發生重大變化,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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