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鄂州市事業單位招聘13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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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鄂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求,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鄂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州人社發〔2016〕56號),2021年鄂州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5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6.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聘考試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的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及報考資格詳見《2021年鄂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關于報考年齡等截止時間:年齡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1日;專業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畢業證取得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關于年齡的計算方式:如某崗位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bsrsksy.cn進行。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7日9:00--4月11日17:00。報名窗口于4月11日17:00準時關閉。
2.資格審查時間:2021年4月7日9:00--4月12日17: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3.繳費確認時間:2021年4月15日9:00--4月18日24:00,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在繳費期間,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4.準考證打印時間:2021年5月17日9:00--5月21日24:00,報名繳費成功人員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問題請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或與湖北省人事考試院聯系解決(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7-87325035;繳費確認、準考證打印咨詢:027-87325449)。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管,資格復審及面試時均需提供。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信守誠信報考。報考人員要對照《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如實填寫和提供材料,要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報考前應征得單位同意,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須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
3.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4.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必須為標準證件照,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
5.考生基本信息提交后因照片、姓名、身份證號無法修改的,需本人攜身份證到鄂州市人事考試院(咨詢電話027-60358383)現場進行后臺刪除確認,再重新報考。
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每位考生須通過網上繳納筆試考試費100元。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城鄉低保對象和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先在網上報名并繳費,然后在筆試考點持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相關證明(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對象證明由當地扶貧部門出具,城鄉低保對象和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證明由當地民政部門出具),連同網上下載打印的繳費通知單,現場退筆試考試費(請考生關注筆試現場的提示標牌)。
四、筆試形式和內容
(一)筆試時間、科目、地點
1.筆試時間
2021年5月22日上午(星期六)。
2.筆試科目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內容和范圍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1年版)》。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考務咨詢電話:027-60358383(鄂州市人事考試院)。
(二)筆試形式和內容
根據公開招聘行業的特點,本次統一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類,(詳見附件2)。
(三)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
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招聘計劃和報名人數不低于《崗位表》規定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成功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急需緊缺專業的崗位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申請,報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至1:2,保留該崗位。取消或核減崗位,通過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rsj.ezhou.gov.cn)公告。對取消的崗位已報名考生全額退費。
(四)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通過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具體查詢見該網站有關公告。
五、面試
面試人員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每人繳納面試考試費50元。
面試內容和面試測評方式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要求,可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情景模擬等形式。
(一)面試入圍人員
按招聘崗位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急需緊缺專業崗位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入圍人員。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之后、面試之前完成。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筆試成績公告后,組織面試入圍人員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關職稱證書、職(執、從)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4.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中有戶籍要求的,提供戶籍證明材料(不含各類學校學生集體戶口);
5.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不作為報考工作經歷;
6.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
7.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職(執、從)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8.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9.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應向招聘單位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等其他方式發送至招聘單位。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三)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于面試前5天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發布。
面試公告發布后,面試舉行前5天內,入圍考生棄權的不再遞補。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取消。
六、成績計算
(一)成績權重。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40%和60%計入考生總成績。
(二)計分方法。《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卷面滿分均為150分,共計3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考生總成績的40%,其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3×40%;面試成績占考生總成績的60%,其計算公式為: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考生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三)加分政策。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政策要求,對“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以下簡稱“三項目人員”)實行優惠政策。截止2021年7月31日,“三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服務期限不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報名參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3+5)]×40%。“三項目人員”、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中已經通過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此政策優惠。
“三項目人員”、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申請享受加分政策,須填寫好《2021年鄂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6),在2021年4月19日--4月21日,持可加分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各項目市級主管部門現場審核確認。各項目市級主管部門匯總后,填好《2021年鄂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匯總表》報鄂州市人社局統一公示后,無異議的落實加分政策。
“三支一扶”計劃加分審核由鄂州市“三支一扶”辦負責,咨詢電話027--60358563、027--60358565;大學生村官加分審核由鄂州市委組織部組織二科負責,咨詢電話027--60830577;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加分審核由鄂州團市委負責,咨詢電話027--60830162;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咨詢電話027--53083570、18808683803。
(四)排名辦法。考試排名按崗位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體檢、簽訂誠信承諾書、考察
按招聘崗位,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參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計劃生育委員會、省公務員局關于轉發《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鄂人社發〔2017〕10號)規定執行。
2.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考生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補做體檢合格,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不合格,不予聘用。
4.體檢費由考生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6.體檢合格的自動進入考察階段。
(二)簽訂誠信承諾書
進入體檢的考生,須簽訂《2021年鄂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3)。簽訂承諾書后,無正當理由擅自放棄考察資格,導致社會公共資源浪費、影響單位選人用人的,按規定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生成績、體檢、考察情況形成考察報告并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確定全市擬聘用人員名單后,在市人社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五年內不得報考鄂州市事業單位。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須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十、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4)。
報名注意事項詳見《2021年鄂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附件5)
招聘公示公告及相關信息請關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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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1年版).pdf
2021年鄂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誠信承諾書.docx
2021年鄂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xls
2021年鄂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docx
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