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相城高新區(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招聘15人簡章
2021年相城高新區(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根據相城區委“12345”戰略思路及相城高新區“11568”發展目標,為打造一支結構合理、契合發展的高素質專業化干事創業隊伍,經研究,決定啟動相城高新區(元和街道)招聘工作,本次計劃招聘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15名,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工作認真踏實,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團隊協作意識。
2.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 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 具體招聘崗位名稱、人數、條件詳見下表:
崗位 |
崗位名稱 |
招聘 |
招聘 |
學歷 |
專業 |
其他要求 |
C01 |
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 |
15 |
蘇州大市戶籍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專業不限 |
1.具有相應學位; 2.適合男性; |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一律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在線報名或郵寄報名。
2.報名時間和地點:2021年4月6日—4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將報名材料帶齊到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一樓執法大廳(采蓮路1818號)報名。
3.報名資料:報考人員請填寫《2021年相城高新區(元和街道)招聘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報名表》,另帶好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1)身份證;
(2)戶口簿(將顯示戶籍地址的首頁與報考人員所在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申請)。2021年畢業生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1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4)報考人員2寸證件照3張;
(5)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
(6)《2021年相城高新區(元和街道)招聘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報名表》里所涉及的時間欄目必須精確到年月,否則退回報名材料,報名視為無效;
(7)退役軍人需帶好退伍證;
(8)其他工作業績證明材料,材料如為外文版本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
4.資格初審:元和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將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進入筆試。開考比例為2:1,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三、筆試
1.進入筆試的考生需要到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一樓執法大廳(采蓮路1818號)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 筆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筆試。
4.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不足2: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5. 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通過“美麗元和”“元和人才市場”微信公眾號公布。
四、資格復審
1. 由元和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將應聘人員報考材料交元和街道組織人事局復審。
2. 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向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面試
1. 進入面試的考生需要到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一樓執法大廳(采蓮路1818號)領取《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2.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 面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面試。
4.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5.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對成績相同的人員另行安排加試。
6. 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在“美麗元和”“元和人才市場”微信公眾號公布,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六、體檢和政審
1.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對體檢合格者,按規定進行考察政審。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可以遞補。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管理和待遇
1.體檢和政審合格的擬錄用人員與元和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勞務派遣的形式進行管理。
2.錄用人員必須遵守《關于元和街道機關編外工作人員職業體系的意見(試行)》和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試用期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員,按規定解除合同。
3.合同期間,工資報酬按用人單位《關于元和街道機關編外工作人員職業體系的意見(試行)》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八、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69221273。報考人員需如實提供有關證件,真實、準確,認真填寫《2021年相城高新區(元和街道)招聘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報名表》。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其他
本簡章由元和街道組織人事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65757133、0512-65752633。
附件:相城高新區(元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招聘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