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縣公開選調縣紀委監(jiān)委公務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紀檢監(jiān)察體制改革,加強全縣紀檢監(jiān)察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在上饒市范圍內公開選調縣紀委監(jiān)委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和方法
認真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選人用人原則,采取筆試、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yōu)選拔。
二、選調范圍和選調職位
(一)選調范圍
上饒市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在編在崗副科級領導職務或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職級)層次公務員。
(二)選調職位
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干部5名(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遵紀守法,廉潔奉公,自律意識強,社會形象好;
3.熱愛紀檢監(jiān)察工作,公道正派,堅持原則,敢于同腐敗分子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4.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具備選調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職位條件: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在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和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者優(yōu)先錄用。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時間計算截止至2021年4月1日);
3.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4.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
1.受過黨紀、政紀(政務)處分或司法機關治安處罰、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依法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有關服務期規(guī)定,未滿服務期的(時間計算截止至2021年4月1日);
5.未經所在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部門同意的;
6.存在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需要回避等其他不得參加選調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
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試用和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報考人員需把握每個程序的時間節(jié)點,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和其他有關要求參加選調各個程序和環(huán)節(jié),因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一)發(fā)布信息
選調信息通過弋陽關注、廉潔弋陽、弋陽先鋒、弋陽人社等網絡媒體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和線上報名兩種方式。
線上報名郵箱:yyxgwyk@163.com。
2.報名時間
現場報名:2021年4月19日至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線上報名:2021年4月19日至23日(全天)。
3.報名地點
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縣行政中心3樓)。
咨詢電話:0793-5821817。
4.報名所需材料
(1)《弋陽縣公開選調縣紀委監(jiān)委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和近期彩色白底免冠二寸照片3張(含電子稿)。
(2)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和復印件1份。
(3)《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
線上報名需將以上材料掃描成PDF格式放在一個總文件夾,總文件夾命名為“姓名+報名材料”,每項材料均需按材料名稱命名并按順序編號,壓縮后發(fā)至指定郵箱,資料原件需妥善保管以備查閱。
(三)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考條件,按要求填寫本人信息,確保提交的證件和報名信息真實有效。縣委組織部組織相關部門按照報考資格條件聯合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參加選調資格。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計分辦法計算總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50%,各項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選調職位數與報考人數須達到1:3或以上比例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選調職位計劃數。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紀檢監(jiān)察知識、綜合分析和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以及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等。筆試時間為2021年5月9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與招錄職位的匹配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入闈考察對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察組對入闈考察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空缺,從報考人員中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具體考察時間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六)體檢
根據考察情況按照1:1的比例確定入闈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從報考人員中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公示
將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弋陽關注、廉潔弋陽、弋陽先鋒、弋陽人社等網絡媒體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選調人選。
(八)試用和辦理調動手續(xù)
對選調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試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新選調公務員由選調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崗位,個人需無條件服從組織安排。凡在報名后在原單位晉升職務職級的,不予承認。原為科級職務的,保留原職級待遇,不安排相應科級領導職位。
附件1:弋陽縣公開選調縣紀委監(jiān)委公務員職位表.docx
附件2:弋陽縣公開選調縣紀委監(jiān)委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