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師范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實驗教輔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等有關精神,經核準,湖州師范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驗教輔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實驗教輔人員7名。具體要求詳見《2021年湖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實驗教輔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3.年齡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歲(1985年4月8日至2003年4月15日期間出生);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應聘人員應在2021年7月31 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我單位將根據崗位特點,結合《2021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用目錄》(附件2)對專業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海外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7. 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1)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2)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
(3)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4)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學生(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專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絡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8日9:00-4月15日17:00
2. 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通過微信掃一掃識別下方二維碼,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報名。
3.報考人員必須完成誠信報考承諾,按崗位要求和網報平臺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且信息填寫完整的就業推薦表或《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選擇崗位進行報名。
4.每位報考人員限報1個崗位,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1年4月9日9:00-4月16日17:00。
報考人員登錄網報平臺(“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三)繳費確認
繳費時間:2021年4月16日19:00-4月18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微信辦理網上繳費,根據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繳納考試費50元。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崗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學校根據資格初審和繳費情況,于4月19日在湖州師范學院網站公布筆試人員名單。
參加筆試人員須在2021年5月6日9:00-5月8日17:00期間通過網報系統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簽名后上傳至網報系統(“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審核通過后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時間:2021年5月9日上午9:00-11:00
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C類),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綜合運用相關知識和技能發現問題、 分析問題、 解決問題的能力。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結束后,將在學校網站公布成績,并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同分者一并入圍)。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六)資格復審
面試之前,學校組織擬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有效期內身份證;(2)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且信息填寫完整的就業推薦表或《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3)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1張;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中,證件(證書、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書、證明)與招考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七)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確定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形式為實驗技能測試,具體形式、日期等另行通知。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八)體檢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政策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九)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疾鞓藴屎统绦騾⒄諊夜珓諉T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執行。
對體檢不合格或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人員,學校取消其聘用資格。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或因應聘材料弄虛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后,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公示、聘用
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結果、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湖州師范學院網站、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湖州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1.本次招聘信息發布平臺 :湖州師范學院網站(http:// www.zjhu.edu.cn);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http://hrss.huzhou.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欄);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湖州師范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3.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學校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我單位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招考咨詢電話:0572-2321231(張老師)。監督電話:0572-2321139 。
附件1:湖州師范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實驗教輔人員計劃表.xls
附件2:2021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xlsx
湖州師范學院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