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關于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決定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特制定本公告:
一、選調計劃
選調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工作人員3名。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1.宿州市市直機關已進行備案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除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思想作風端正。
2.具有較強的文字駕馭能力和事務協調能力。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
4.年齡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市直機關選調人員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縣區、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經歷可合并計算)。計算工作經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30日。
7.身體心理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新提任尚在任職試用期內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公開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http://szexam.pzhl.net,提交報名申請時間為2021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6:00。報考者報名前,須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報名時,應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報名須知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4月19日17:00前可隨時登錄http://szexam.pzhl.net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核。
報名開始后,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合格人數與擬選調名額比例不低于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將相應核減選調名額。
資格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請于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3日登錄http://szexam.pzhl.net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筆試。筆試時間: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筆試地址詳見準考證。
筆試包括應知應會、公文寫作測評,分值30%:70%。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報考人員須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面試公告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網、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調職位計劃數的比例為3:1。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3.資格復審。在面試前,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對入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注明公務員年度考核情況);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留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及復印件(驗原件,留復印件)。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等額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網、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差額2人,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考察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根據體檢情況,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組織實施,派出2人以上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情況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考察組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登記表等情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五)公示和試用。
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黨組根據崗位需要、個人特長和考察情況對考察對象進行綜合研判,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網、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根據其現實表現,確定是否調入。
四、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接受紀委監委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報考者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人事科解釋說明。咨詢電話:0557-3033251,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政府辦紀檢監察組監督舉報電話:0557-3051055。
附件: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