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縣政府購崗招聘公安交警輔警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增強公安交警對我縣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強化超限超載治理,有效防控大氣污染,全力服務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現通過政府購崗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0名公安交警輔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招聘對象為戶籍地在息縣的退伍軍人、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生,男性40名。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高不低于1.70米;
4、年齡為 20周歲以上、32周歲以下(1989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3、曾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式三份);
2、退伍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式三份);
3、4張一寸照片。
(一)報名時間
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二)報名地點
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東側大廳
(三)報名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和相關證件,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全過程。凡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四)準考證領取時間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4月16日下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東側大廳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準考證應妥善保管,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時,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方能參加。
(五)報考者在整個招聘中使用的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必須與報名時填報信息一致。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一科,滿分100分。
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法律、時事政治、公安基礎知識等內容。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四、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及成績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的規定執行。滿分100分.體能不合格的、身高低于報考要求的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體能測評時間另行通知
五、面試
體能測評結束后,依照筆試成績+體能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因報名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體能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體能測評成績+面試成績。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程序和通用標準、特殊標準和招錄公安特警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中共黨員及退伍軍人優先。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發(2013)2號)和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政審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崗前培訓
招聘的協警上崗前,進行為期 15 天的崗前培訓。崗前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再進入下一招聘程序。崗前培訓工作由息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具體組織實施。
九、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考察情況及崗前培訓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3天。
十、簽訂合同
公示無異議的,由息縣公安局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合同一年一簽。
十一、待遇保障
(一)工資待遇。每人每月2500 元(含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二)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服裝、裝備。
此次招聘人員為政府購買服務聘用人員,不具有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息縣公安局制定出臺相應的管理制度,采取準軍事化管理,實行年度績效考核淘汰制,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請各位報名者注意: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請在招聘過程中保持暢通,并統一加入輔警政府購崗微信群,有關事項在微信群給予發布,不再電話通知,因為信息不暢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咨詢電話:0376-7633033
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