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部分事業單位2021年上半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編委會議研究同意,廬江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就選調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共選調6名,其中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3名、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3名(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
二、選調范圍
1.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選調范圍:本縣范圍內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在編在聘人員(教育、衛生系統除外);
2.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選調范圍:縣內外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在編在聘人員(教育、衛生系統除外)。
三、選調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事業,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
2.崗位服從性好,工作積極主動,責任心強,工作能力較強;
3.2018年4月12日之前入事業單位編制;
4.近3年年度考核(2018、2019、2020年度)須達到合格等次;
5.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5年4月12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他涉及年齡的以此類推);
6.具有選調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處分期限未滿的;
3.違規不在崗的;
4.尚在我縣服務期內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參加選調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及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選須填寫《2021年上半年廬江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1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有效期內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原件(含《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及《聘用合同續簽書》);
4.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實際報名人數達不到N+1比例的(N為選調計劃數),則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
報名時間:2021年4月12日至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廬江縣人社局307室。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負責。
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二)考試
各崗位報名人數不足30人的,則直接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超過的,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合成(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3位四舍五入,本次考試涉及成績計算的均按此執行)。直接面試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內容主要包括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應用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等,分值為100分,時間120分鐘。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按照《筆試準考證》的要求參加筆試。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100分。面試人選根據選調計劃,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直接采用面試的,則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即為面試人選。
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考察
根據選調計劃數,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的、進入事業單位時間早的順序確定(下同)。
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選調崗位要求,重點考察被選調人選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適應能力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工作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選調崗位的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
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按照考察方案組織實施。
(四)公示及調動
1.公示。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公示期滿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環節出現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導致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額遞補。
2.調動。選調人選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未辦理的,取消其選調資格,缺額不再遞補。
(五)聘用
選調人員須與原聘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與選調單位重新簽訂聘用合同。選調人員屬專業技術崗位的,需在新聘單位崗位說明書規定的缺額崗位內,按競聘上崗有關規定辦理聘任手續,若沒有相應缺額崗位,則低聘至相應專業技術缺額崗位或不予聘任專業技術職務。
五、防疫要求
報考人員應遵守我縣防疫有關規定。考生在現場報名、考試當天“安康碼”和“行程碼”均為綠碼,并佩戴口罩且經現場測量體溫額溫≤36.8℃(或腋溫≤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相關場所。
六、紀律與監督
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選調單位(主管部門)予以配合,縣紀委監委駐縣人社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對違反選調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七、其他
(一)考試費用:
筆試費用45元/科,面試費用80元/人。
(二)聯系電話:
咨詢電話:0551-87322072(縣委政法委)
0551-87322240(縣水務局)
政策及考務咨詢電話:0551-87332015(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551-87332211(縣紀委監委駐縣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三)本公告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