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縣事業單位2021年在縣級駐軍軍人隨軍家屬中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省軍區關于印發〈湖北省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辦法〉的通知》(鄂政發〔2014〕41號)、《黃岡市人民政府、黃岡軍分區關于印發〈黃岡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的通知》(黃政發〔2015〕21號)、蘄春縣委常委議軍會議(〔2020〕2號)、《蘄春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啟用事業編制的批復》(蘄機編〔2020〕45號)等文件精神,和經黃岡市人社局審批的《蘄春縣事業單位2021年在縣級駐軍軍人隨軍家屬中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在蘄春縣縣級駐軍軍人隨軍家屬中招聘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縣教育局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共1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蘄春縣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隨軍家屬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報考資格條件
1、蘄春縣級駐軍軍人未就業隨軍家屬;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其它必須條件;
6、身體健康,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③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④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
⑤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過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網站( www.qichun.gov.cn )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并由各駐蘄春部隊將招聘單位、崗位、要求及條件通知到隨軍家屬或配偶。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公開報名的方式進行。
2、 報名時間:2021年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3、報名地點:縣人社局培訓考試中心(漕河二路30號)。
4、報名材料: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需下載填寫《蘄春縣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隨軍家屬報名表》(附件2,一式2份)、《駐軍軍人基本情況表》(附件3,一式2份),并提供駐軍軍人任職命令、立功通令復印件(須加蓋批準權限單位政治機關公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證書(含各類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本人近期與報名表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張,經各部隊政治機關初審后,進行現場報名。
5、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作出誠信承諾。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6、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培訓考試中心負責,進行現場審查。
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
7、準考證領取:2021年4月13日,資格審查合格現場領取。
(三)考試及軍人綜合素質評定、綜合成績計算
1、考試方式: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政治理論、法律、管理、公文寫作與處理、職業道德、國情國力等知識的掌握和運用程度。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10:30。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參加筆試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突出行業和崗位的適應性。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評分平均分的方法計算。
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該崗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相等無法形成競爭的崗位,實行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考核體檢階段。
(4)面試時間:2021年4月16日下午3:00。
(4)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軍人綜合素質評定。
軍人綜合成績評定工作由隨軍家屬所在部隊組織實施。軍人綜合成績由現役干部服役時間、職務等級、軍銜等級、獎勵計分等方面組成。①服役時間按照每周年1分的標準進行計算。②職務(專業技術)等級按正連為基礎標準10分計算,每增加一個等級增加5分,現任職級別滿三年及以上的增加3分。專業技術和文職干部參照相應職級賦分。③軍銜等級按中尉為基礎標準5分計算,每增加一個等級增加3分。④獎勵計分按照立功情況進行計算,所獲最高獎勵為一等功的,1次計10分,每增加1個一等功加3分,累計不超過15分;所獲最高獎勵為二等功的,1次計5分,每增加1個二等功加2分,累計不超過10分;所獲最高獎勵為三等功的,1次計3分,每增加1個三等功加1分,累計不超過5分。同一事項獲多項獎勵的,只計其中最高獎勵分,所有獎勵分累計不超過15分。軍人綜合成績累計分數不能超過100分,超過的按照100分計算。
5、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軍人綜合成績評定×30%,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必要時可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如綜合成績并列,則面試成績較高者排名靠前,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者,加試一場筆試,加試成績較高者排名靠前。
(四)體檢、考核和公示
根據招聘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體檢由縣人社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從報考該崗位筆試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直接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縣人社局、縣人武部共同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缺額,從報考該崗位筆試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考核合格人員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受聘資格。因取消資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筆試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為新招聘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嚴格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縣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3個月,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項
1、本公告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蘄春縣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隨軍家屬崗位一覽表.xls
附件2:蘄春縣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隨軍家屬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