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級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拓寬渠道擇優選拔干部,優化市級單位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決定開展市級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及人數
共選調22人,其中:公務員17人,事業人員5人(具體職位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
(一)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從市內縣鄉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進行登記備案、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的在編在崗人員中選調。
(二)事業單位從市內縣鄉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具有管理人員身份或專業技術人員身份人員中選調。聘用到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工勤人員不在選調范圍。
(三)身份為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工作地點在縣鄉兩級且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也可以參加選調。
三、選調的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3.報考行政機關和參公單位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4.報考事業單位應具有2年以上事業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4月以后出生)。
7.人崗相適,具有選調職位要求的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
8.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身體狀況能適應選調崗位要求。
以上時間計算截止至2021年4月,起始時間須月到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新錄用或任職試用期未滿,或服務期未滿規定年限的。
2.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干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等信息存在問題、未經組織認定的。
5.與選調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存在回避關系的。
6.其他不宜參加選調的情形。
(三)具體職位要求。除上述基本條件外,各選調職位要求詳見《臨滄市2021年市級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選調職位對專業要求,參照教育主管部門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報名時間為2021年4月15日至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選調單位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不收取報名費。
2.報名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由選調單位負責,審查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臨滄市級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表(干部任免審批表)》、歷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須經工作單位及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且本人簽字認可,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報考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需提交公務員(參公人員)錄用審批表、登記表復印件1份;報考事業單位人員需提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聘用)審批表或錄用(聘用)文件、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復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張,附電子版(JPG格式)。
(5)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須由報考人員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注明“此件與原件相一致”,經辦人簽字、標注日期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
3.申領健康碼和行程卡。考前3天提前申領“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進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信息(手機截屏圖或截屏彩色打印的A4紙),并主動接受體溫測量。
4.開考比例。選調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裁減該選調職位的人數或取消選調職位,并允許該職位報考人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組織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市人社局、市公務員局組織實施。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計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1.筆試。測試報考人員應該了解掌握的相關知識,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文字表達等相關適應崗位的能力素質。筆試不指定參考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筆試定于2021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在臨滄技師學院進行。4月28日至29日上班時間內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或委托他人持身份證到報考單位領取準考證(報考市政府駐昆辦職位的到市公務員局領取)。5月中旬在《臨滄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臨滄先鋒網》公布筆試成績。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職位選調人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試綜合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不得進入后續選調環節。面試時間擬定于5 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與考察。根據考試成績綜合排名,按職位選調人數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檢。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2016年12月30日修訂)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
2.考察。體檢合格,由選調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嚴格標準和要求,對人選組織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品行操守,注重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嚴把廉潔自律關。采取個別談話、嚴格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方法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并就廉潔自律情況征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就是否違反治安管理有關規定等情況征求公安機關意見,就是否涉黑涉惡征求政法委意見,就是否存在“兩違”情況征求自然資源局意見,在此基礎上形成考察工作報告和考察材料。
(四)確定人選及公示。體檢和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選調人員,由市人社局、市公務員局在《臨滄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臨滄先鋒網》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體檢、考察和公示環節出現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從該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遞補。
(五)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調動的,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一)參加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選調相關規定、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及公告要求,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確保選調工作依法依紀、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實施。
(二)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并確保報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因報名信息填報、提供材料有誤影響選調結果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凡弄虛作假的,嚴肅處理,取消選調資格,并記錄誠信檔案。
(三)選調期間,請報考人員主動關注網站發布的有關信息,保證報考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四)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市紀委市監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對公開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受理選調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2121829
市人社局考試中心2150108
監督電話: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2135161
市紀委市監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2162001
附件1:臨滄市2021年市級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doc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滄市公務員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