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區應急管理局招聘森林消防隊隊員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我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規范化建設,增強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火災事故撲救以及應急突發事件處置等應急救援能力,根據《柴桑區應急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有關要求,柴桑區應急管理局擬面向退役士兵公開繼續招聘森林消防隊員,現將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報名,嚴格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面向退役士兵擬聘森林消防隊隊員14名(男性),工作地點:柴桑區森林消防大隊。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堅定的政治素質、較強的正義感;熱愛滅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獻精神;自愿從事應急救援、維穩處突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未違反計劃生育。
2.年齡在18—35周歲;男性,身體健康,體形端正,身體無明顯不良癥狀和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重度平跖足,無傳染性疾病,身體協調性好,反應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3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右眼視力不低于4.6、左眼視力不低于4.5;具有柴桑區常住戶口或在柴桑區區域范圍內常住;具有車船駕駛(汽車B1照以上)、機械維修、游泳等技術專長的、具有滅火救援相關工作經歷的(見相關證書)可以優先,招聘條件可以適當放寬。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機關辭退、解聘記錄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有精神病史、隱性疾病、犯罪記錄等其他不能進入應急隊伍的;
6.其他不宜進入應急救援工作隊伍的。
三、招聘報名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12日—5月6日。
2.報名地點:柴桑區應急管理局(柴桑區廬山西路22號)。
3.監督、咨詢電話:李夢清18079223709
4.報名要求:報考者須本人到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報名、網上報名和信函報名。報考者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學歷證書、退伍證、表彰證書、專業特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期2寸紅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如提供虛假材料取消錄取資格。
5.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受理報名。
(二)資格審查
1.時間:待定。
2.方式:由區應急管理局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料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與實際不符的,經核實,取消入闈資格。
(三)考試
1.體能測試
(1)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另行通知。
(3)測試項目:100米跑、3000米跑、俯臥撐、雙杠臂屈伸、單杠引體向上等5個項目,各占20%,滿分為100分。評分標準見附件。
2.面試
(1)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者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和組織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4)面試規則:根據現場抽簽排序進行面試。
根據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計劃職位數1:1.2的比例確定入闈人員進行面試(與入闈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如報名人數不足1:1.2比例,則所有人員全部參加面試。面試主要重點考察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計劃組織能力、人際交往能力,以及應試人員對報考崗位的求職動機和崗位的匹配性。
3.成績計算
總成績計算方式: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到低排列名次,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參加體檢人員必須總成績達60分以上(含60分,下同)人員,如人數不足則調減相應招聘名額計劃。
(四)體檢
1.體檢項目、標準: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中的部分項目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柴桑區應急管理局協調處理。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2.統一安排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者)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擬入闈人員總成績相同者取面試成績高者。
3.由柴桑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地點、時間待定,另行通知。
(五)政審
1.時間:另行通知。
2.方式:由區應急管理局等單位安排工作人員深入到應聘者的家庭、村委、派出所聽取審查其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員的現實表現。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聘用
1.擬聘用人員自正式報到之日起一個月內,由區森林消防隊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5年,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大隊有權根據聘用人員實際表現情況拒絕續簽。試用期1個月(發放基本工資3000元,不購買五險一金)。
2.區森林消防大隊應當組織被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和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半年(培訓期不參與體能、技能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學習滅火救援基本理論、政策和知識,掌握滅火救援技術、戰術和指揮方法;
(2)火災撲救;
(3)承擔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難等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
(4)處置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礦山事故、危險品化學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5)消防車、行政車駕駛;
(6)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2.按照下列要求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1)按照應急救援隊伍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參加政治學習,培養忠貞品質、堅強意志和優良作風;
(2)身體條件達到《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參照);
(3)業務技能達到消防員相應職級水平和《滅火救援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參照);
(4)參照《消防隊伍執勤戰斗條令》要求參加執勤備戰相關工作除有特殊情況外;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時工作制或輪休值班制,每月8天,一年96天,24小時執勤備戰警力不低于80%,公休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5)集中食宿,并按照《九江市柴桑區森林消防大隊管理規定》要求建立嚴謹的執勤、訓練、工作、生活秩序。
3.應聘前是黨(團)員的,勞動關系確立后,可以將組織關系轉入區森林消防大隊黨(團)組織。
(二)待遇保障
1.工資和福利待遇:基本工資3000元/人月;績效1500元/月(6個月培訓期績效為500元/月);五險個人部分自己承擔。伙食費參照區消防救援大隊聘用政府專職消防員標準執行(不發放給個人),被裝費標準比照區消防救援大隊聘用政府專職消防員標準執行。如若表現突出,還可提升到副班長、班長、隊長助理等職務,發放200元至800元相應崗位補貼。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所繳納保險金按規定由個人繳納的部分由森林消防隊員本人負擔,由單位繳納的部分由單位統一負擔。
3.因工作成績突出,參照消防員同等條件評功評獎,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規章制度的,應當視情節輕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4.在訓練、滅火、救援等工作中受傷、致殘或死亡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九江市柴桑區應急管理局關于招聘森林消防隊隊員報名表.docx
附件2:九江市柴桑區應急管理局關于招聘森林消防隊隊員體能測試評分標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