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縣關于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常山縣決定公開選調一批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在職在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全額事業管理人員。常山縣教育、衛生系統工作人員不參加本次選調。
二、選調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共涉及11家單位、18個崗位,選調工作人員19名,具體職位要求見職位表(附件1)。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忠于職守,愛崗敬業,作風正派,團結協作;
3.除試用期考核外,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本次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新招聘錄用試用期未滿的,鄉鎮(街道)新錄用公務員、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見習期、試用期)的、招聘時崗位有服務年限要求且未滿服務年限的;
4.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對具有相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進入單位后應根據單位崗位情況進行聘任,若不愿高職低聘或轉崗的;
5.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三齡兩歷”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比選面試、組織考察、討論決定、公示、任職等相關程序進行選調。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12日--14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或浙政釘報名形式。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下載《常山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如實填寫,不得有改動。同時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選調單位聯系人處報名。需浙政釘報名的,報考人員將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拍攝成圖片或掃描成文件后,通過浙政釘發給選調單位聯系人。每位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核
縣委組織部會同選調機關根據報名者的資格條件和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審查結果以電話或浙政釘的方式反饋給報考人員。
(三)比選面試
由選調單位自行組織安排,組織人事部門參與,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1.若報名人數少于崗位選調計劃數的3倍,直接組織面試。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2.若報名人數較多,在面試環節之前增加資格比選環節。按崗位選調計劃數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資格比選成績僅作為確定入圍面試對象的依據,不帶入面試環節,不與面試成績合成總成績。
(四)組織考察
按照面試成績確定考察對象,由選調單位派出考察組對其政治素質、工作表現、廉潔自律情況及與選調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報告。
(五)討論決定
選調單位綜合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和崗位需求,研究確定擬選調建議人選,提交縣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研究后,報縣委審定。
(六)公示及辦理手續
對擬選調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本次選調工作嚴格遵守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報考人員要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的,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