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威海事業單位招聘工作有關問題通知
中共威海市委組織部 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市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級開發區工委黨群工作部,南海新區黨群與人力資源部,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為切實做好2021年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全市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則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自主權相結合,統一規范、分類指導、分級管理。
在保證就業公平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勵各級事業單位按照突出“專業性”、人崗匹配度的要求,靈活采取專業測試、答辯、試講、面談交流、專家評議、組織考察等多種方式,招聘高層次急需短缺人才。
二、公開招聘的范圍、條件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為: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技能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
(五)招聘九級以下管理崗位和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年齡一般為40周歲以下;招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年齡一般為45周歲以下;招聘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年齡一般為50周歲以下。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三、有關政策規定
(一)各區市、各部門要積極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新形勢下征兵有關工作部署,結合實際拿出專門的數量崗位,對從我市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實行定向招聘。具體工作由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會同威海軍分區等部門另行部署。
(二)各區市、各部門要按照《山東省殘疾人就業辦法》等要求,積極開發面向殘疾人招聘崗位,適當放寬招聘條件。對殘疾但不影響履行工作職責的應聘人員,不得以殘疾為由而拒絕聘用。具有本市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可應聘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面向殘疾人招聘崗位。
(三)各區市、各部門要積極開發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有5年以上鄉鎮(街道辦事處)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正式在編在崗人員、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的定向招聘崗位,定向招聘崗位一般為普通管理崗位或專業條件要求較寬的專業技術崗位。我省2016年以前選聘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2019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和山東項目人員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山東生源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再次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
(四)根據省統一部署,有關區市和部門要積極開發適合西藏籍、新疆籍高校畢業生特點的定向招聘崗位。2021屆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時戶籍,下同)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9—2020屆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應聘符合崗位條件的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
(五)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魯人社字〔2020〕44號等文件規定,今年全市各級事業單位空缺崗位仍主要用于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各招聘單位要按照國家、省、市部署,結合崗位特點,大力開發適合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六)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七)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位認證的海歸留學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規定時間內后補學歷學位認證書,待正式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后,方可進行公示、聘用。
(八)用人單位要根據招聘崗位需求,科學合理地設置招聘崗位條件,不得設置指向性或與崗位無關的歧視性條件。招聘崗位任職條件中的學歷、學位、專業要明確、具體,易于操作和界定。專業設置須與招聘崗位相匹配,原則上應從寬確定專業要求,同一崗位可設置一個或多個相近的適合崗位要求的專業,也可按專業大類設置專業條件,對專業要求不高的通用型招聘崗位可設置為專業不限。專業名稱、類別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工作年限計算截至報名開始之日。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組織方式
(一)關于綜合類初級崗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招聘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九級及以下管理崗位人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結合實際組織參加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初級綜合類崗位統一筆試,根據“按需、自愿”的原則,各區市、市屬事業單位可參加統一筆試。具備自主招聘意愿和條件的事業單位,經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可自行組織招聘考試。
參加統一考試的市屬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招聘信息發布、網上報名、筆試、面試和公示等工作可由同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負責,崗位條件設置、資格審查、考察體檢等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
(二)關于教育衛生類公開招聘。教育、衛生健康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由各級教育、衛生健康部門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組織實施。其他部門(單位)所屬的教育、衛生類事業單位,經與教育、衛生健康部門協商一致,可一并參加。對尚不具備獨立組織招聘、命題能力的區市,可由市教育、衛生健康部門統籌組織。各級教育、衛生健康部門應堅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統籌行業專家資源,細化試題類別,提供教育、衛生專業考試命題及考務服務。
(三)關于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事業單位和職業院校公開招聘。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按照《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執行;職業院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國家、省、市關于落實職業院校辦學自主權有關規定執行。
(四)關于中級和特殊專業技術崗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采取專業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序、時間組織實施。招聘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應優先考慮本單位主系列崗位。
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外事翻譯、表演、體育、藝術等特殊專業人員,根據工作需要,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五、工作要求
(一)事業單位要在下達的用編進人計劃內(實行人員控制總量管理的單位在人員控制總量內)和崗位空缺內,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簡章,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后組織實施。鼓勵和支持事業單位擬定年度公開招聘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實行一次備案,分批招聘。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原則上應在報名截止后兩個月內完成考試、考察和體檢工作。
(二)各區市、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適時啟動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職業院校、公立醫院等實行人員控制總量管理的單位,要提早制定本單位公開招聘總體方案,早部署、早啟動。其他單位也要提前謀劃,在用編進人計劃下達后盡快啟動相關工作。公開招聘時間,應與高校學生畢業時間做好銜接,一般應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對當年高校畢業生的招聘。其中,職業院校、公立醫院等實行人員控制總量管理的單位,在每年9月高校畢業生開學后,即可啟動次年公開招聘工作。
(三)公開招聘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鄉鎮(街道)事業單位、高層次急需短缺專業和定向招聘等崗位,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的情況,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按規定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本次事業單位招聘崗位。
(四)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審查工作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審查過程中要嚴格把關,確保相關材料真實、準確、有效。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和人員要認真履職,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和招聘簡章確定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準確把握審查標準,統一審查尺度,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實施網上報名的,可在資格復審階段查看原件。對沒有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有義務接受其詢問并告知其原因。資格審查工作中,要重視和加強與應聘人員的溝通,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及時化解爭議,增強招聘工作公信力。
(五)公開招聘筆試、面試結束后應及時公布筆試、面試成績和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一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筆試成績占比可按40%—50%掌握,具體比例應在公開招聘方案、簡章中予以明確。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面試應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面試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也可由同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組織。面試應體現崗位特點和專業要求,可采用專業測試、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試講、答辯及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組織。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招聘人數較多的崗位,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可適當降低面試人員比例。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未按規定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并面向社會公布。
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規定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筆試成績也出現并列的,按照有關規定或加試確定人選。
自主招聘單位要嚴格執行人事考試標準化要求、回避規定和保密規定。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考官和命題專家原則上實行跨地市交流,各區市原則上跨區市交流,鼓勵跨地市交流。面試要全程錄音、錄像。
(六)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面向社會公布。招聘單位可結合實際自主確定考察、體檢先后順序,并等額組織。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考察體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對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其網站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原則上不再遞補。國家、省有明確文件規定,有關行業事業單位急需補充工作人員的,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公示后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組織遞補。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一)加強組織領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部門、各單位要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高度重視公開招聘工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優化工作機制,理順工作關系,配強工作力量,積極穩妥做好公開招聘工作。
(二)嚴格工作程序。要認真執行國家、省和市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堅持標準條件,認真審查把關,規范操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要及時面向社會公布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方案、簡章、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考試考務、體檢、考察、回避等材料須存檔五年備查。
(三)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共威海市委組織部 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