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通告
根據工作需要,惠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面向惠州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數量
惠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對象
全市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不含中直、省直機關駐惠單位,下同)中符合報名條件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在職在編一級科員以下及其它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
三、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道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要求有黨政機關綜合材料寫作工作經歷;
3、現任一級科員及以下職級(含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
4、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選調:
1、轉任任職后存在回避情形的;
2、本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擔任選調機關班子成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6、按照有關規定,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或試用期未滿的;
7、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報考人員登錄惠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cq.gov.cn/),下載并填寫《惠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A4紙雙面打印),連同報名時需提交的其他資料(見附件2)報送至我局。
(二)資格初審。我局將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合格者列入筆試名單。報名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資料或不如實填寫有關情況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報名資格。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另行通知。
(三)考試。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合格線60分;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40%、面試60%總分合成。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3。報名工作結束后,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選調名額,并掛網公布。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以及綜合分析、文字寫作等能力。
2.面試。原則上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數量(若參與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共同進入面試環節),并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對面試對象的基本素質和工作能力等進行評價。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依照筆試成績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調計劃人數1:1比例從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要求,擬選調人員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由局班子研究確定空缺或按選調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等額替補。
(五)組織考察。通過上述考試、體檢環節后的人員,由我局派考察組對入圍者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因個人原因導致我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由局班子研究確定空缺或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等額替補。
(六)公示與入職。由我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按照相關規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未確定為擬選調人員的,不再另行通知。經以上公開選調程序未物色到合適人選的,則暫時空缺。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時間:2021年4月19日至23日。
(二)報名方式:現場遞交報名資料。地址:惠城區龍豐上排新聯路1號惠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140室。
(三)參加公開選調人員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參與資格。
(四)咨詢電話:0752-2386140。
(五)本通告由惠州市惠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惠州市惠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