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學2021年度輔導員招聘公告
為做好2021年度安徽理工大學輔導員招聘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省屬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中共(預備)黨員;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政策理論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三)熱愛高校輔導員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協調溝通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具有較強的計算機操作和應用能力,熟練應用常用辦公軟件;具有團隊精神,吃苦耐勞,愿為學校發展做出貢獻。
(四)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國(境)外碩士學位的,在國(境)外的碩士學制不少于2年。
(五)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在大學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品學兼優,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七)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質,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人數和專業
招聘人數25人,事業編制。男性13人,女性12人。專業不限。
四、招聘組織
學校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本次招聘的各項工作。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在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做好本次招聘的各項具體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報名時間: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30日17:00(時間以郵件發送到我校的接收時間為準,郵箱設有自動回復,如未收到,可電話咨詢0554-6668147,聯系人:王老師),非報名時間內和逾期提交的報名材料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安徽理工大學輔導員崗位招考報名表》(見附件);
2.一寸免冠照片(電子版,300×420像素,300DPI,以本人姓名命名);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電子版);
4.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掃描件);
5. 應屆碩士研究生(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應提供經就讀學校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往屆碩士研究生提供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學制2年及以上的證明;
6.黨員證明、擔任學生干部證明和獲獎證書等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材料不全者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請打包發送,文件命名為姓名+畢業學校+專業+手機號碼,郵箱:fdyzp@aust.edu.cn。
(二)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按照招聘條件和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并將考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以公告或電話或短信或郵件方式告知應聘者本人。
考試方式。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核、筆試、試講及面試等考核工作由人事處、學生處統一組織,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占比40%、試講占比30%,面試占比30%;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公文寫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安徽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采取閉卷考試方式,學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的人選。進入面試環節的人選,須提交個人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應屆碩士研究生應提供經就讀學校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試講。學校組建試講考核評價組,應聘者現場抽題,并據此開展公開教學。考核評價組依據應聘人員對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邏輯思維能力、課堂控制力等基本要素進行綜合考核。
面試。學校組建面試考核專家組,采取現場抽題,應聘者作答、專家提問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其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能力、職業態度以及專業知識等。
(四)體檢和心理健康測試。按綜合成績排名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入職體檢和心理健康測試,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和心理健康測試結果不合格或放棄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考察(政審)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具體由人事處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組織。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中,對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個人放棄等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六)確定擬聘人選和遞補人選。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和遞補人選,并在安徽理工大學校園網上進行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七)簽約聘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獲批后正式簽約聘用并報到工作,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相關規定實施聘用管理,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轉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關說明
(一)報名時,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報名表中《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通過提供虛假報名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發現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面試規定比例時,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三)擬聘人員報到時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報到證、學歷及學位證書等(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還須《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并報到上班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招聘工作在安徽理工大學紀委的監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0554-6632915(紀委辦)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安徽理工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六)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電話:0554-6668147, 6633997,聯系人:王老師,曹老師,地址:安徽淮南泰豐大街168號,郵編232001,電子郵箱:fdyzp@aust.edu.cn,單位主頁網址:www.aust.edu.cn
安徽理工大學
2021年4月13日
附件2:安徽理工大學2021年度輔導員招聘計劃匯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