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日報社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人公告
青海日報社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2021年全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方案》(青政辦函〔2021〕45號),青海日報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已經確定,招聘崗位共20個(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此次公開招聘面向全國范圍進行。
二、招聘方式、程序
公開招聘公告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及青海日報門戶網站(青海羚網HTTP://WWW.QHLINGWANG.COM/)進行發布。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筆試、現場資格審查、實際操作、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聘用人選、公示擬聘用人員信息、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三、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和現場領取準考證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4月19日9時—4月27日18時。網上修改信息時間:2021年4月19日9時—4月28日12時。網上審核時間:2021年4月19日9時—4月28日18時。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完成報名工作。
(二)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21年5月6日至5月12日,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藍底小二寸照片到青海日報社人事管理部領取筆試準考證。省外考生的筆試準考證通過郵箱發送(準考證為PDF格式,下載打印后貼本人照片),請考生撥打聯系電話,并告知收件郵箱地址。本人因其他情況不能領取的,可委托他人攜帶考生身份證復印件代為領取(如出現丟失、損毀等情況由考生本人負責)或通過郵箱發送。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取消報考資格。
(三)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由青海日報社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需求情況決定是否取消(或核減)、調整招聘崗位計劃,相關情況將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及青海日報門戶網站公布。
四、考試方式和內容
(一)考試方式
1.新聞采編、新媒體技術、夜班編輯、網絡信息及藏文采編譯崗位考試方式由筆試、實際操作、面試組成,采用百分制計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考生以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數與考生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實際操作環節(青海日報社新聞采編崗位按照招聘崗位數與考生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實際操作環節)。實際操作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0%,進入實際操作考生全部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現場公布并簽字確認。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擬聘考察人員。
2.黨建文秘崗位考試方式由筆試、面試組成,采用百分制計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考生以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數與考生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現場公布并簽字確認。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擬聘考察人員。
3.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優先招聘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條件中的優先條件確定;優先條件無法確定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若筆試成績相同的,再按實際操作成績高低確定,若實際操作成績相同的,最后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
4.設定最低分數線。若招聘崗位與考生人數在筆試、實際操作、面試任何環節中比例為1:1的,考生須達到同類試卷或同組面試考生分數的平均分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二)考試內容
1.筆試
新聞采編、新媒體技術及夜班編輯崗位筆試內容為政治理論、媒體傳播知識、文字寫作等。
黨建文秘崗位筆試內容政治理論、文字寫作等。
網絡信息崗位筆試內容為計算機、網絡技術等。
藏文采編譯崗位筆試內容為藏漢翻譯及藏漢寫作等。
2.實際操作
新聞采編、新媒體技術、夜班編輯、網絡信息及藏文采編譯崗位實際操作為相關業務技能操作。
3.面試
面試以業務知識、技能問答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擬定于5月中旬,具體地點和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五、現場資格審查
筆試結束后,在青海羚網公布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青海日報社新聞采編崗位按照招聘崗位數與考生數1:5的比例確定)。由人事管理部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主要審查考生的身份證、戶籍、畢業證件、當年開具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同意報考證明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件等材料的真實性。資格審查結束后,將在青海羚網公布進入實際操作或面試的人員名單。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六、體檢工作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隨考試總成績一并公布。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參加體檢的考生需攜帶小二寸免冠彩照1張,同時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進行體檢,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棄權。因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而產生的招聘空額,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二)體檢標準
體檢工作由青海日報社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初次確認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組織到其他符合條件的醫院復查一次。體檢檢測項目、標準及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的體檢》規定進行。對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考生,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察(政審)工作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綜合表現情況等進行考察,對曾有違紀違法行為記錄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根據有關規定,凡在誠信查詢中發現有違反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的情況,按照規定進行相應處理,由此產生的招聘空額可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考察(政審)工作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根據有關規定,在組織考察(政審)時要對考生的個人誠信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嚴格審查,并進行相應處理。
八、公示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青海日報社門戶網站等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人員基本情況(姓名、年齡、學歷、專業、畢業院校及時間以及本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等信息。
九、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審定無異議的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十、其它事項
(一)不予報考情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受到行政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因失信行為被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或作為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重要參考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錄用公務員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應當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招聘。上述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須將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部門)在報名結束之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圖片形式上傳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審核頁面,未上傳證明及隱瞞在職在編人員身份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考生年齡、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要求為40周歲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三是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各類職稱、資格、證書取得時間以及入黨時間均截止到2021年4月19日。
(四)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招聘,但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2021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時可不填寫畢業證書編號,但其所學專業要填寫準確,要與畢業證上的填寫專業完全一致,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提供由所在學校(學院)開具的學歷、專業和按期畢業證明。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五)現場資格審查時所有考生的學歷畢業證書都要在教育部“學信網”進行驗證。在教育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第二專業、輔修專業以及學位證書中的專業不視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
(六)考生參加各個環節考核時,均需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準考證,無有效證件的,不得參加相應考核。
(七)招聘崗位的專業類別劃分參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執行。
(八)遞補要求。在現場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因考生放棄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出現空缺名額時,按照規定遞補。
(九)考試成績及相關事宜均在青海日報社門戶網站(青海羚網HTTP://WWW.QHLINGWANG.COM/)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十一、公開招聘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社機關紀委的全程監督下實施,省人社廳進行巡視指導。
監督電話:0971-8457390
十二、相關要求
(一)嚴格執行回避制度,不得隱瞞應當回避的情形,嚴禁可能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行為。回避的情形是:凡與用人單位(部門)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部門)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用人單位(部門)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調整或延遲的,將及時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廣大考生隨時予以關注。
(三)考生應當自覺服從青海日報社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遵守現場防疫守則。請考生隨時關注我社門戶網站,根據我省疫情防控公告要求發布的相關信息,如遇到疫情風險等級變化的,要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按照要求順利參加考試。
(四)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971-8457677
地址:青海日報社人事管理部(西寧市長江路5號)
青海日報社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