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玉樹州消防救援支隊補招政府專職消防隊員41人公告
玉樹州消防救援支隊2021年度公開補招第二批政府專職消防隊員
為貫徹落實玉樹州人民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關于2021年全州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工作有關事項的決議》和玉樹州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全州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通知》中“關于完成政府消防隊員補招工作及培訓、入職工作”的要求,根據《青海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玉樹州消防救援支隊2021年度面向社會公開補招第二批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玉樹州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成立州招聘辦。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隊員41名(招聘計劃見附件1),只限男性。其中,州消防救援支隊戰勤保障站的11名招聘計劃由州招聘辦從全州常住人口(非當地戶籍人員需提供居住證)中招聘,可跨縣(市)報考。雜多、稱多、治多、曲麻萊縣消防救援站共計30名招聘計劃從各縣(市)常駐人口中招聘。其中雜多縣薩呼騰消防救援站招錄2人;稱多縣思源北路消防救援站招錄5人;治多縣珠姆路消防救援站招錄11人;曲麻萊縣約改消防救援站招錄12人。
二、招聘條件與范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服從集中管理和紀律約束,志愿獻身消防救援事業;
(四)年齡為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出生日期在1992年4月9日至2003年4月9日之間),對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持有A1駕照資質人員或經省消防救援總隊批準的特殊急需專業人才,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1991年4月9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體和心理健康,符合《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中軍隊陸勤人員標準;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步實施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現場制發準考證。
(一)現場報名。招聘對象自行下載填寫《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表中基本信息機打,簽字部分手寫,每人僅限報考1個單位。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5月11日期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戶籍地(常住地)所在消防救援單位(大隊、消防救援站,各地報名地址詳見附件3)參加現場報名(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1.必備材料:
(1)身份證(居住證)、戶口簿原件和1份復印件;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1份復印件;
(3)《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報名登記表》;
(4)證件照6張(1寸藍底或白底);
2.根據個人情況,需提供材料:
(5)退伍證明材料原件和1份復印件;
(6)立功受獎材料(證章、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并打印);
(8)原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工作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原件和1份復印件;
(9)特殊專業人才相關資格資質證書原件和1份復印件。
對申報特殊專業人才放寬報名年齡條件的,招聘對象須于5月5日前向州招聘辦報送書面申請和相關證件證書復印件,由省招聘辦按照規定的專業范圍、標準條件組織審批(標準條件和辦理程序見附件4)。
聘用后原則上分配到報考單位所在縣(市)行政區域工作。考生需自愿服從調劑分配,如不愿服從調劑則不予報名通過。
(二)資格審查。提交報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審查,對報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條件范圍的不予通過,對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取消報名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招聘現場由工作人員書面告知招聘對象正式聘用后駐勤備戰、日常管理、教育訓練模式和非正常離職懲戒措施,由招聘對象簽字確認。拒不簽字者,取消報名資格(招聘知情書見附件5)。
歷次玉樹州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入職培訓后非正當原因退出、政治考察或復查不合格、公示錄用未報到和體檢不合格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四、招聘考核
通過資格審查的招聘對象,持身份證、準考證參加后續招聘考核。考核項目包括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心理測試、政治考察、面試、體格檢查。各考核環節由省招聘辦統籌安排,州招聘辦設置考點組織實施。考核實行單項淘汰制,即招聘對象如一項不合格即被淘汰,不再參加后續考核。
(一)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按照《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體能測試、崗位適應性測試項目及標準》(附件6)進行測試。其中,體能測試實行量化評分,單項不設最高分值上限,設最低分值,任一單項達不到最低分值視為“不合格”;崗位適應性測試按照“優秀、良好、中等、一般”實行等次評定,任一單項達不到“一般”標準的,視為“不合格”。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結果有一項為“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采用消防員招錄心理測查系統進行,由系統自動評判測查結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測試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三)政治考察。參照公務員政治考察要求進行。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四)面試。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方法,由省招聘辦統一命題、統一標準,州招聘辦組織實施。面試實行量化評分,滿分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成績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體格檢查。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中軍隊陸勤人員標準,在州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開展體格檢查。經考核批準聘用的招聘對象,持發票可報銷體檢費用,未聘用者體檢費用自行承擔。招聘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須于體格檢查結果公布后的3日內,向州招聘辦提出復檢書面申請,州招聘辦會同承檢醫院研究后,符合復檢條件的,報經省招聘辦備案,可以進行一次復檢,體格檢查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招聘對象自行承擔。對可通過服用藥物或其他治療手段影響檢查結果的項目不予復檢,初檢結論為最終結論。體檢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基于消防救援職業高強度、高風險的特殊性,對已評定殘疾等級和有嚴重傷病治療記錄等不適宜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在各考核項目均合格人員中,州招聘辦根據個人體能測試、面試總成績按報考單位進行排名,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時間為5日。
直接聘用、優先聘用規則:
1.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統一錄取且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取得研究生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的畢業生,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國家綜合性救援隊伍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出消防員,持有B2(含)以上等級駕駛證人員,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
2.對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對服役期滿的退役軍人、放寬報名年齡條件的特殊專業人才以及有專職消防隊員3年(截止2021年4月9日)以上(含3年)工作經歷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上述條件及體能測試和面試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負重登六樓、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環境搜尋、拖拽的單項用時進行排名,用時少者排名靠前。
(二)聘用。根據公示情況,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入職培訓。新聘用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參加由消防救援部門統一組織的入職培訓,培訓時間(試用期)為6個月,培訓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方可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培訓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適宜從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對聘用后未報到,或入職培訓期間退出的,根據公示的合格人員成績排名依次擇優補聘。入職培訓1個月內,開展體格檢查復查與政治考察復審,將腰椎間盤突出、半月板損傷、韌帶損傷、強直性脊柱炎等影響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納入體檢復查范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復審復查合格的簽訂入職培訓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入職培訓期間,非正當原因退出的,實行退還個人工資、入隊交通費、培訓費、服裝費、伙食費等經濟性懲戒措施,取消今后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資格。正式簽訂合同后離職的,按照合同有關規定執行。
六、職業發展和保障
經批準聘用的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培訓合格后按《青海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規定,實行按崗分級管理,工作滿規定年限,根據個人能力素質、現實表現和崗位空缺情況,可按規定比例逐級晉升。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實行與其崗位等級相銜接、符合消防救援隊伍高強度、高風險和24小時駐勤備戰等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政策。按照《青海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工資由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三部分構成,并按規定比例繳納“五險一金”。服裝費、伙食費等相關保障按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標準執行,在文旅、交通、醫療等方面享受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同等的優撫優待政策。
七、紀律與監督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此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州招聘辦及時受理相關舉報投訴并按有關規定調查處理。監督舉報和咨詢電話:0976-8833659。
八、其他事項
公開招聘期間,招聘公告、考核實施、事項通知等信息由州招聘辦發布,有關考核安排、名單公示等重要信息將在“玉樹消防”微信公眾平臺(YuShuFire)發布,請招聘對象隨時關注。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州招聘辦負責解釋。
附件1:玉樹州消防救援支隊2021年第二批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計劃.xlsx
附件3: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現場報名點所在單位及地址.docx
附件6: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體能測試、崗位適應性測試項目及標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