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學關于選聘建筑工程系副主任的通知
來源:南京工程學院建筑工程學院
2021-04-15 15:26:24
根據《南京工程學院關于教學單位設系的原則意見》(南工教【2018】32號)的規定,建筑工程系可設系主任1人,副主任2人;因現任職人員提出辭職,經黨委會、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重新面向全院教師公開招聘建筑工程系副主任1 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聘任條件
1.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組織管理能力。
2.系副主任一般應具有講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在專業領域某一方面具有較深的造詣。
3.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嚴于律已,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二、聘任程序
1.個人報名。4月18日前,個人向學院辦公室提交報名表或電子稿(郵箱:jzx@njit,edu,cn)。
2.學院成立系主任答辯小組組織答辯。成員包括學院領導、工會主席、系主任、黨委委員。
3、答辯:競聘者主要圍繞系主任崗位職責闡述如何協助系主任做好本系工作,回答答辯小組問題。
4、答辯小組投票通過擬任人選,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批準后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建筑工程學院辦公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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