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政法委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山西省委政法委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山西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山西省“三零”單位創建調度中心)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員5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5周歲及以下即為1985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80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三、報名、資格初審及筆試
考試報名由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資格初審由省委政法委負責。資格初審通過的,方可參加筆試。
筆試由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
具體時間和要求詳見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山西人事考試專欄(http://rst.shanxi.gov.cn/rsks/)《 山西省省直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公告》。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省委政法委負責。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山西長安網(http://www.sxpeace.gov.cn/)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五、面試
面試工作由省委政法委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在山西長安網(http://www.sxpeace.gov.cn/)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當天公布。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省委政法委組織實施。
體檢有關事宜在山西長安網(http://www.sxpeace.gov.cn/)通知。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考生應于收到體檢結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并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考察將深入考察人選所在單位、學校或村委會(社區)等地,主要對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根據報考比例和實際情況按綜合成績順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西長安網(http://www.sxpeace.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八、咨詢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省委政法委,筆試考務方面的問題可咨詢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政策咨詢:0351-4019516
監督電話:0351-4019533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