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石排公安分局招聘100名巡邏輔警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充實公安輔警隊伍,東莞市公安局石排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0名輔警。
崗位職能與招聘條件
崗位職能:
治安巡邏防控,接處警,以及協助開展各項警務工作。
招聘人數:100人。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男性,年齡18至35周歲,身高1.68米以上、雙眼裸眼視力4.8以上;3、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5、退伍軍人、警校畢業生、具有機動車駕駛證者優先。
招聘時間及相關程序
報名時間:從2021年4月15日起。
現場報名:攜帶相關資料到東莞市公安局石排分局二樓政工監督室報名,現場如實填寫《石排公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人員需佩戴口罩及出示“粵康碼”。
報名材料:
1.《石排公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計劃生育證明(已婚人員);
4.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并通知審查合格人員參加筆試、面試。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通暢,如招聘單位聯系不上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筆試:資格審查合格后,統一在石排公安分局進行筆試。
面試:招聘小組將電話通知筆試合格人員面試。
體檢:依照應聘考生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報考者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
政審: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政審標準執行。
辦理聘用手續:體檢、政審合格者入職前需提供縣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如不能提供相應證明的,將取消入職資格。經審核確定招聘的,由石排公安分局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受聘人員設二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巡邏輔警工資待遇約6.2萬元/年/人(含五險一金)。
本公告及相關應聘事宜由石排公安分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廖先生,聯系電話:1365263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