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考調公告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員會關于所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和中共攀枝花市委編辦同意,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員會代管事業單位—攀枝花市法學會、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攀枝花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攀枝花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中心)擬面向全市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各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計劃及職位
攀枝花市法學會管理七級A崗及以下工作人員1名;攀枝花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攀枝花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中心)專業技術八級及以下工作人員1名。具體職位詳見《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考調對象
攀枝花市各級黨政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事業人員(工勤人員除外)。正式聘用后原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不保留。
三、資格條件
1.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事業人員身份;
2.40周歲以下(截止2021年4月16日),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參公單位或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經歷(截止2021年4月16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合同協議期內的;
2.受過刑事、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或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具有轉任后即構成有關規定須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相關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30日(周末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攀枝花市東區機場路鋼城經貿大廈B座7樓干部人事科(709室)。聯系人:王彩虹,聯系方式:3340794,13547604026。
3.報名方式:本次考調采取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在攀西人才網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2份(A4紙雙面打印,貼照片,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或聘用合同復印件2份,需加蓋單位公章;
4.主管部門或縣(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需蓋章);
5. 近期免冠彩色兩寸證件照片2張。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三)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計劃之比達到3:1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考調計劃。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考試通知書集中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進入面試環節(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因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工作集中時間和地點統一進行。主要了解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專業技術能力等。根據面試結果從高到低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政法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等,進一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考察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并依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體檢
市委政法委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體檢人選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缺額的,經研究,可根據面試成績依次進行遞補,也可以不再遞補。
(七)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擬考調對象統一在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和監督
本次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受理有關考調工作的投訴舉報。
咨詢電話:0812-3340794(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監督電話:0812-3311720(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
六、本公告由市委政法委負責解釋。
附件1: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doc
附件2: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員會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