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關于招聘公益性崗位的公告
根據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需要,經縣政府領導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生活垃圾分類勸導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
二、招聘崗位、薪酬、條件
(一)招聘崗位
生活垃圾分類勸導員10名。
(二)招錄對象
本次招聘屬定向定崗招聘,按照就近原則,應聘人員必須為蘆山縣蘆陽街道辦戶口所在地或常駐地人員,較遠鄉鎮需提供在蘆陽街道辦居住的相關證明。
(三)勞務協作薪酬
勞務協作薪酬為1650元/月。
(四)招聘條件
1.農村戶籍建檔立卡的貧困戶;
2.城鎮戶籍的大齡人員,其中男子要求50-60歲,女子要求40-50歲;
3.殘疾人;
4.低收入家庭;
5.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人員;
6.零就業家庭;
7.失地農民。
凡滿足以上條件之一者且之前未享受過公益性崗位政策的均可報名。
三、報名時間、要求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202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二)報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和就業困難認定表(所在社區辦理)。報名人員報名時需如實填寫報名表,并對報名信息和資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名地點:蘆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環衛園林辦公室,聯系電話:18095090150。
四、招用程序
報名結束后,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統一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核。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工作人員將進行現場考核,擇優聘用。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勞務協作人員實行聘用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員與綜合行政執法局建立勞務合同,期限為三年,合同到期后自動解除勞動關系,具體管理按相關文件執行。
本次招聘最終解釋權歸蘆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所有。
蘆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