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南通科技職業學院招聘非事業編制人員33人公告
南通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校師資隊伍結構,提升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水平,經研究,2021年我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3名非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南通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南通科技職業學院網(http://www.ntst.edu.cn/)查詢。
二、報考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
3. 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至2003年3月期間出生);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崗位簡介表》),其中,“專業”條件參照《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或者教育部門的專業目錄審核。
5.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的人員。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人員報名。
2019年1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且尚未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按應屆畢業生報考,其他留學回國人員按社會人員報考。
(二)其他條件
1.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2.招聘崗位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4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三)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4.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21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取電子郵箱方式提交報名材料,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以電子文檔的方式打包發送至ntkyhr@163.com,郵件主題為:崗位代碼+姓名+畢業院校+專業。
報名材料包括:
1.《南通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3);
2.本人身份證掃描件;
3.學位、學歷證書(國(境)外留學畢業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掃描件;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掃描件;
4.崗位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二)報名程序
1.報名。本公告招聘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所有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本公告自發布10個工作日后,根據崗位報名情況,學校將適時啟動招聘程序。每次考試結束后,將在南通科技職業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及時公布每次招聘結果及崗位動態核減等情況。
2.資格初審。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查,并將資格初審結果及時反饋應聘人員。如對初審結果有異議,應聘人員可向南通科技職業學院陳述申辯,陳述申辯截止時間為初審結束的第二天,聯系方式為0513-81050511。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在南通科技職業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公布。
(三)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開考比例為3:1。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招聘辦法
(一)資格復審
1.時間、地點。南通科技職業學院將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為方便考生,資格復審放在考試前,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可參加考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試資格。
2.復審要求。考生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有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進行,被委托人另須出示其身份證。
3.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被取消考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陳述申辯。
(二)考試
1.考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考試。
2.考試時間。根據報名情況確定考試的具體時間,考試時間將在南通科技職業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公布,并通過郵箱告知考生。
3.考試方式
(1)考試方式:筆試+面試
(2)筆試:筆試內容以綜合知識、崗位專業基礎知識為主,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小數點后保留2位)。
(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1:3比例的據實確定。如有主動放棄面試資格的,依次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1-6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100分);7崗位的面試采取英語口語測試(100分);8-22崗位的面試采取試講(50分)和問題回答(50分);23崗位的面試采取實驗技能考核(100分)。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小數點后保留二位),6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合格線以下者不予聘用。
4.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小數點后保留二位)。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總成績。
5.防疫注意事項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南通科技職業學院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人員確定。在考試合格者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在前)。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南通科技職業學院官網公布。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三)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科技職業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錄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南通科技職業學院審核,進行錄用。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錄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錄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錄用的;
3.擬錄用人選明確放棄錄用的;
4.其他導致擬錄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錄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科技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13-81050511
監督舉報電話:0513-85215749、81050510
附件1:南通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人員崗位一覽表.xlsx
附件2:.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pdf
附件3:南通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南通科技職業學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