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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臨海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

來源:中國臨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04-19 09:48:10

為滿足我市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臨政辦發〔2015〕140號)等有關規定,臨海市教育局決定公開擇優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含會計,下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臨海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新教師130名。其中128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為財政全額補助事業編制;2名學前教育教師為臨海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財政適當補助事業編制。

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記錄。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會計崗位除外)。

(三)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相符的學歷、學位、專業,其中有學位要求的崗位,學位須與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均相對應。各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四)年齡30周歲以下(1991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會計崗位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戶籍不限。

(五)身心健康,體檢合格。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臨海市教育系統事業編制教職工。

2.臨海市教育系統面向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已簽約人員。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1年畢業生不能報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所列應當回避情形的人員。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26日8時—4月28日17時。

2.報名系統:釘釘平臺。

3.報考人員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方法詳見《2021年臨海市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系統操作手冊》(附件2)。《操作手冊》若有調整,將于報名時間前在臨海教育網(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linhai.tzedu.net.cn/,下同)上另行發布。

(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采用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對象為網絡報名人員,網絡未報名人員不得參加資格審核。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可委托他人辦理,但須出具書面委托書(簽名須手簽)、被委托人身份證、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資格審核時間:2021年4月29日— 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2.資格審核地點:臨海市回浦實驗小學(臨海市古城街道泉井洋路6號)。

3.資格審核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的報考人員:《2021年臨海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學籍證明(注明全日制性質、學歷、專業)、《就業協議書》(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學前教育A崗位的專科畢業生,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師范類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其他報考人員:《2021年臨海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相應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明及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2020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和2020年、2021年畢業的留學人員暫未取得的可參加應聘,但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報考學前教育A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若畢業證書未注明師范類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師范類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學前教育A崗位第③類對象的須提供在我市幼兒園聘用的鎮(街道)中心幼兒園任教證明。

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委培生還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4.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現場資格審核通過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資格審核時間內現場再次報名并同時接受資格審核,弄虛作假的,直接取消應聘資格。

(三)繳費確認

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方可繳費。

1.繳費時間:2021年5月4日9時—5月6日17時(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2.繳費方法: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物價局文件規定,每一科目考試費為50元(兩科目考試費為100元)。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憑手機收到的短信繳款單號,通過浙江政務服務APP平臺或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統一公共支付平臺(pay.zjzwfw.gov.cn)辦理繳款手續,若在2021年5月6日上午前未收到繳款單號短信的,請及時與臨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聯系,聯系電話:0576-85311186。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繳款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

3.各崗位的開考比例如下:招聘計劃為1—3人的崗位為1:3;招聘計劃為4—9人的崗位為1:2(其中招聘計劃為4人的,開考人數須達到9人);招聘計劃為10人及以上的崗位為1:1.5(其中招聘計劃為10—11人的,開考人數須達到 18人)。繳費確認人數未達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根據原招聘計劃的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臨海教育網上另行公布。

因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已繳費報考人員,可于規定時間內聯系臨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聯系電話:0576-85311186,地址:臨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號四樓421室)進行改報,逾時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退還考試費。達到開考條件的不允許改報其他崗位。

(四)打印《筆試準考證》

1.打印時間:2021年5月18日9時—5月22日17時(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2.通過資格審核且已繳費的人員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五)筆試

1.筆試科目:會計崗位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會計專業知識》,不指定復習用書,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筆試總成績的30%,《會計專業知識》占筆試總成績的70%;其他崗位筆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不指定復習用書,其中《教育基礎知識》占筆試總成績的30%,《學科專業知識》占筆試總成績的70%。

筆試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折算筆試總成績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21年5月22日(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筆試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面試資格。

(六)確定面試對象

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需求數,從高分到低分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別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小數點后采用進一法,保留整數):崗位招聘數1—2個按1:3、崗位招聘數3—5個按1:2、崗位招聘數6—7個按1:1.7、崗位招聘數8個及以上按1:1.5。

會計崗位若出現筆試總成績相同,以《會計專業知識》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會計專業知識》成績均相同,則一并列入面試(下同);其他崗位若出現筆試總成績相同,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均相同,則一并列入面試(下同)。若面試對象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對象在臨海教育網上公布。面試對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臨海市教育局人事科領取《面試通知書》(可委托他人領取),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若面試對象放棄面試資格的,可在相應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對象如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七)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技能測試、模擬上課等方式,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折算面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點公布。各招聘崗位面試方式如下:會計、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加技能測試方式,結構化面試和技能測試成績分別占面試總成績的30%和70%;學前教育崗位采用模擬上課加技能測試方式,模擬上課和技能測試成績分別占面試總成績的30%和70%;其它崗位僅采用模擬上課的方式。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八)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在臨海教育網上公布。

會計、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學前教育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其它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若考試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若筆試成績也相等,會計崗位以《會計專業知識》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崗位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的排位在前(下同)。若面試成績 、筆試成績、《學科專業知識》(會計崗位為《會計專業知識》)成績均相等,則另行組織面試,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九)驗證

擬列入體檢對象進行招聘條件與資格驗證。驗證時間:2021年7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驗證地點:臨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報考人員如資格審核時提供相應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明及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的須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畢業的報考人員如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驗證時應一并提交原件與復印件。

逾期的或驗證不合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驗證或驗證不合格的,可在相應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人員如放棄遞補的,不再遞補。

(十)體檢

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在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按百分制計算)及以上且招聘條件與資格驗證合格者,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需求數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臨海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費自理,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在體檢工作實施前,若國家有關部門對體檢標準或程序出臺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對象不按規定參加體檢或放棄體檢,視作自動放棄應聘;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因體檢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一)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臨海市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考察前要求相關對象于2021年7月31日前將人事檔案(個人高校畢業檔案)轉到臨海市教育局或臨海市人才交流中心,逾期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凡受到黨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考察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錄)用。因考察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二)公示

考察結束后,擬聘(錄)人員名單將在臨海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錄)用,空缺崗位不予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錄)用。

(十三)擇崗

擬聘(錄)人員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可聘(錄)用對象。擇崗實行單向選擇,根據可聘(錄)用人員相應教師資格證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擇崗。擇崗時先由首批可聘(錄)用對象進行擇崗,由于體檢、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時結束的人員暫不參加擇崗,待體檢、考察合格及公示無異議后在相應空余崗位擇崗。可聘(錄)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擇崗的視作放棄聘(錄)用,空缺崗位不予遞補。擇崗后,報考人員提出放棄聘(錄)用而導致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十四)辦理聘(錄)用手續

臨海市教育局將可聘(錄)用對象報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錄)用手續。

根據《實施辦法》規定,擬聘(錄)用人員辦理聘(錄)用手續時,未推行戶籍改革地區、原戶籍為農業戶籍的須辦理為非農業戶籍,已推行戶籍改革的應將戶籍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變更戶籍服務處所等相關信息。

四、其它事宜

1.堅持寧缺勿濫原則。對應聘人員一律實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錄)用,對未達到臨海市教育局統一劃定最低分數線的不予聘(錄)用。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的報考人員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至2021年7月20日;留學人員境外學歷和學位認證證書取得時間截至2021年4月26日,其中非2020年、2021年畢業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相應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明及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取得時間截至2021年4月26日;其他報考人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相應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明及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取得時間截至2021年4月26日;2020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和2020年、2021年畢業的留學人員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相應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明及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的可參加應聘,但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

會計崗位要求的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取得時間截至2021年4月26日。

3.招聘要求所列的專業指學歷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報考人員以學信網認證的學歷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報專業。留學人員以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報專業。境外學歷專業和其他未列入教育部目錄的可比照教育部相關目錄中的專業。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

取得多個學歷證書的報考人員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個學歷證書進行報考。報考人員以第二專業或加括號中的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或加括號中的專業須取得學信網學歷認證,未取得認證的不能作為所學專業填報。報考人員用于報考的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相對應。報考有學位要求的崗位,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均相對應。所有崗位不接受輔修專業報考。

4.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驗證、體檢、擇崗時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證件均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市民卡、駕駛證、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5.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核、驗證等任何環節中填報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應聘資格。新聘(錄)教師在聘(錄)后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在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驗證、體檢、考察、公示、聘用、擇崗及其他任何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應聘資格,一切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6.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報考人員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不良記錄。

7.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已滿5年最低服務期的,報考時須經現工作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時務必確認與本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遵守行業、系統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聘用合同有關義務。

8.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擇崗和不服從調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應聘,且在今后3年內不得報考我市教育系統各崗位。

9.新聘教師試用期為1年。新聘教師試用期滿,由臨海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核,著重考核教師職業道德、敬業精神、教育教學能力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實績。經考核合格的,給予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的,由學校報臨海市教育局按規定程序審批后解聘,并報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10.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臨海市教育局(傳真號碼:0576-85311930),經審核后免考試費或退還考試費。

11.為確保我市教師隊伍的穩定,有利于促進新教師的專業成長,新錄聘教師在臨海市教育系統服務年限不得少于5年。從2023年開始,我市教育系統招聘事業編制學前教育教師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科畢業或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

12.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招聘過程中如國家、省、市出臺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未盡事宜,由臨海市教育局會同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酌情研究處理。本公告由臨海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咨詢電話:0576-85311961、85311981、85311962、85311186、85195699(報名系統)。

臨海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2021年臨海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新教師招聘崗位一覽表

附件2:2021年臨海市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系統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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