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公告
根據人社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十堰市人社局《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有關事項的通知》(十人社發﹝2018﹞1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07〕34號)等文件,按照“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22名,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應聘條件及崗位要求的高層次人才、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詳見附件1《2021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2《2021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表現良好;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須的其它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十堰市(含縣、市、區)行政、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之間凡存在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繳費、領取準考證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26日至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十堰市茅箭區武當路71號、區政府大院內,公交2、9、10、12、13、59路均可)。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資格審查:考生需攜帶附件3《2021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研究生填報)、附件4《2021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報名表》(公費師范生填報)、附件5《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名)、本人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2021屆畢業生暫不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原件1份(格式見附件6)。報名成功后,復印件(按以上順序裝訂)留存報名處。本次招聘,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考生無法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進行報名。被委托人持委托協議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報名材料現場報名繳費。
報名人員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
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上述人員在規定時間里不能取得上述證件的,取消相關資格。
5、現場繳費:資格審查合格后,現場繳納報名費50元/人。
6、完成報名的考生于2021年5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現場領取考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視為放棄。
7、現場報名工作由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負責,在報名資格審查時,若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信息填寫錯誤,以及弄虛作假的,經核實將取消資格,并在檔案中記入不誠信記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本公告招聘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面試
1、面試方式:講課
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形成競爭比例的,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面試。對未形成競爭比例的,由招聘單位結合教育教學實際進行考核。
2、面試、考核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持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按照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地點、考場安排等參加面試,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的或逾期未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體檢、考察
1、體檢
體檢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費用自理。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提出異議的,經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進行,考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審查檔案、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
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須在考察后辦理完成辭職或解聘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聘用
考生經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通過十堰市茅箭新聞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異議,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一年。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三、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招聘的應試人員,須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規定,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入考場。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1《2021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2《2021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考試的所有考務信息均由十堰市茅箭新聞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關事宜,考生可電話咨詢招聘單位。
咨詢電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19-8791332
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組織人事股:0719-8686936
附件1:2021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崗位表.xls
附件3:2021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
附件4:2021年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報名表.doc
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