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宿州市本級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20〕4號)和就業扶持工作相關規定,現將2021年市本級公益性崗位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名稱及數量
2021年市本級開發的公益性崗位主要是保潔、保安和家政服務等工勤服務性輔助崗位(具體崗位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安置對象
具有本市城鎮戶籍或在本市城鎮常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并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且被人社部門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下列人員:
(一)零就業家庭成員:城鎮居民家庭中法定勞動年齡內的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況,且登記失業3個月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二)大齡就業困難人員: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登記失業3個月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三)長期失業人員:登記失業9個月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失業人員: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連續享受6個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個月內累計享受過最低生活保障9個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員: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連續享受6個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個月內累計享受過最低生活保障9個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畝且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殘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連續享受6個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個月內累計享受過最低生活保障9個月以上家庭的殘疾人,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4級且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連續享受6個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個月內累計享受過最低生活保障9個月以上家庭的高校畢業生,且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八)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三、薪酬待遇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依法按月足額支付就業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和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另外,每月按照當地最低工資50%的標準給予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
四、報名和招聘程序
此次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由市就業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凡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到市就業管理中心報名。市就業管理中心根據報名情況,適時組織公益性崗位供需見面會或為用人單位推薦人選,搭建用人單位和就業困難人員直接對接平臺。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性質、申請人數,可以通過面談、走訪等形式對申請人進行考察,確定聘用人選。具體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請
符合條件人員填寫《公益性崗位就業意向申請表》(見附件2),向市就業管理中心提交報名申請。
(二)資格審查
市就業管理中心對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察面談
通過組織供需見面會,或為用人單位推薦人選,搭建用人單位和就業困難人員直接對接平臺,各用人單位確定擬聘用人員。
(四)聘用
各用人單位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就業管理中心備案,確定為招聘對象,由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聯系人:孫敏
聯系電話:3956168
報名地址:勝利路583號勞動大廈六樓611室
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