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區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46名。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相結合。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立志為石峰區教育事業做貢獻,服從組織安排;
(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心理和身體條件等其他條件;
(三)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公開招聘計劃46名(詳見附件1)。
四、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zhuzhou.gov.cn/)、石峰區政府門戶網(http://www.shifeng.gov.cn)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每個環節的相關信息將在石峰區政府門戶網及時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五、招聘范圍
(一)面向普通高校2021屆畢業生
1.招聘對象
普通高校2021屆畢業生(詳見附件1)。
2.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4月27日至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株洲光明學校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電話和網上報名。
(4)報名材料:
①《株洲市石峰區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附件2)、《株洲市石峰區2021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附件3),本人近期藍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張;
②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承諾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可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打印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代替,本人必須承諾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普通話水平等級證(語文學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學科二乙及以上);
③大學期間各類榮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5)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報名登記表中聯系電話必須是能夠及時聯系到應聘者本人的電話,確保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3.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者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當場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考試
(1)開考比例:各崗位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石峰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3)考試方式:考試分為答辯和上微型課兩個環節。
①答辯:答辯時間為3分鐘,主要考察綜合分析、應變、人際關系處理、語言表達、儀表氣質等綜合素質。答辯成績設最低分數線,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進入上微型課環節。
②上微型課:上微型課的備課時間為30分鐘,上課時間不超過8分鐘。
③成績計算辦法:答辯和上微型課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答辯和上微型課成績均采用下列方式計算: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所有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綜合總成績=答辯成績×20%+上微型課成績×8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按照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上微型課成績高的排前, 綜合總成績和上微型課成績均相同的,則按綜合總成績小數點后第三位小數大小排名。
5.簽約對象確定。
考試完成后,根據同一崗位應聘者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簽約對象,簽約對象在考試完后的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約(請考生隨身帶好三方就業協議)。如總成績排前的不愿簽約,按照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簽約。
(二)面向社會有教學經驗的教師
1.招聘對象
社會有教學經驗的教師(詳見附件1)。
2.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2021年4月27日至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 株洲光明學校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電話和網上報名。
(4)報名材料:
①《株洲市石峰區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面向社會)》(附件2)、工作經歷證明(附件4)(需單位同意報考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公章)、本人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張;
②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語文學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學科二乙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2020年度考核表(需經教育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及以上)、其他證明材料。
(5)報名要求:
①教學工作經歷僅限于在普通中小學校、幼兒園、正規培訓學校(須提供辦學許可證),且2020年9月1日至今仍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校、幼兒園、正規培訓學校從事教學工作,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教學工作經歷。
②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報名登記表中聯系電話必須是能夠及時聯系到應聘者本人的,確保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3.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者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當場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閉卷)和面試的方式進行,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1)開考比例: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石峰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凡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綜合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70分者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2)考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小學教師崗位考試范圍:人文科學常識、時事政治、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基礎理論、方法及實踐應用分析等;幼師崗位考試范圍:人文科學常識、時事政治、教育政策與法規、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幼兒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實踐應用分析等。考試時長120分鐘。
(4)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原則上按照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能力、組織課堂教學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專業技能等。面試方式為上微型課,微型課的備課時間為30分鐘,上課時間不超過8分鐘。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8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5)成績合成: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綜合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排前。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排名為準)的排名先后,以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入圍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統一安排在定點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吸毒情況檢查項目,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身體心理、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有體檢、考察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的,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體檢、考察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石峰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由石峰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八、聘用與待遇
1.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報市人社局備案后,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2.新聘用教師由石峰區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分配工作,不服從分配者視同自動放棄。
3.新招聘教師統一入編。由用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崗位設置要求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十二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被聘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五年,并簽訂服務承諾書,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九、咨詢和監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石峰區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咨詢電話:石峰區教育局 0731-22529876
監督電話: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石峰區人社局0731-22629700
石峰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731-22529873
十、其它說明
1. 本方案解釋權屬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未涉及的內容,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出現分歧時,由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每人限制一個崗位。
3.疫情防控期間,請應聘人員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服從有關防疫工作管理。
附件3:株洲市石峰區2021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
株洲市石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洲市石峰區教育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