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第一批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湖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試行)》和《湖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經審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5人(文職輔助5人、勤務輔助20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 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85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26日期間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5.非湖州市戶籍人員須持有居住證,并在本地有相對固定居住(租住)場所;
6. 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著夏裝(短褲背心)裸露部位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心理疾病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具體詳見《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1)。
2.巡邏處突崗位屬于專業性較強崗位,可適當放寬學歷和年齡條件。
3.同等條件下,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應予以優先招聘。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中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4月28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報名地點:二環北路688號吳興區公安分局門口東側接待室。
報名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名表在招聘公告中下載填寫,要求打印1份,并攜帶2張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戶主和本人頁)等及報考崗位需要的資質證明和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各一份,退役士兵需同時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4.已就業人員報考須原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名統一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現場將對考生身高等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崗位報考條件人員現場發給準考證(即蓋有資格審查合格章的準考證),憑準考證參加考試測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如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2倍,將酌情核減招聘計劃。如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報名人數不足,而導致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結束前根據崗位條件改報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體能測試(文檔處理技能測試)
1.報考治安管理輔助崗位的人員須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采用合格制。體能測試各單項均合格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不足規定人數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測試內容及標準:
a.男子1000米≤4分40秒;
b.縱跳摸高:男子≥261cm,第一次測試不合格的可補測一次。
體能測試期間,因個人身體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負責。
2.報考文職輔警行政管理輔助崗位的人員需進行文檔處理技能測試,采用合格制。合格的人員進入筆試、面試環節;不足規定人數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測試內容為文字錄入速度,WORD和EXCEL應用,標準如下:
a.文字錄入速度≥每分鐘60個漢字(正確率100%為前提);
b. WORD和EXCEL測試題得分60分以上。
3.報考文職輔警技術技能崗位的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直接進入筆試環節。
(三)筆試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治安管理輔助和行政管理輔助人員的筆試內容主要為時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識及寫作能力等。技術技能崗位人員的筆試內容主要為與開發編程、數據庫等有關的計算機語言測試。
(四)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計劃聘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采取面談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以及言行舉止、邏輯思維、心理抗壓等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計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再出現其他特殊情況,由分局政治處研究決定。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排名,按計劃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三部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
(七)人員遞補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造成崗位空缺的,從報考本單位同一職務序列符合條件的下一名次人員依次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測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吳興公安”微信公眾號及湖州市人力資源社保部門等網站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吳興區公安分局委托具有資質的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
因警務輔助人員流動性較大,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滿足工作需要,對考生自行放棄聘用或聘用后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崗位,在下次公開聘用編外人員公告發布前,可按照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體檢、考察、公示,辦理替補招聘手續。
(九)薪酬待遇
根據不同崗位類別及工作強度等情況,實行崗位績效考核和分類分級管理的薪酬制度,年人均經費保障水平9萬元左右(含五險一金)。同時,參照本地上年度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20%、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等標準,合理確定警務輔助人員年均工資性收入,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在各科目(體能測試、文檔處理技能測試、筆試、面試)考試測試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本公告中所稱家庭成員和近親屬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父母,是指生父母和共同生活的養父母、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成績。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等,或者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再次報考。
(六)對招聘公告中相關事項的咨詢,可直接撥打0572-2257035,電話咨詢聯系人:顧警官。
(七)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由考生自行關注“吳興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或者由聘用單位以一定方式告知。
(八)本公告由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政治處負責解釋。
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