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人民醫院關于公開招聘12名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醫療衛生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12名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共招聘衛生崗位工作人員12人(差額事業編制)。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河津市人民醫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6.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2)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4)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6)在原單位出現重大醫療事故或被吊銷醫師執照的人員不得報考。
(7)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河津市人民醫院微信公眾平臺、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www.sxhj.gov.cn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內容包括:招聘單位的名稱,招聘崗位和人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報名時間,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公告期為7個工作日。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考人員所取得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一致,崗位要求的專業參照教育部專業目錄。
2.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周歲計算,以報名開始日期為準。
3.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學歷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及相關執業資格證書須在報名前取得(2021年應屆畢業生應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由本人填寫《河津市人民醫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一經報名,不得變更。現場照相。報考材料應真實,如有虛假,一經查實,不論何時,取消一切資格。
5.開考比例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4﹞20號)、《關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人事管理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39號)文件精神,本次招聘緊缺急需人才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報名人數達招聘崗位人數3倍以上的,可增加筆試環節。
6.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30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河津市人民醫院人事科(后勤樓3007房)
咨詢電話: 0359-5150755
7.報名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檔案存放證明及報名條件所需要的其它相關證件(已參加工作的需持現單位或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檔案現在河津市人才中心存放的可不出具檔案存放證明)。
(2)近期免冠1寸紅底彩色照片1張。
(三)資格復審
由河津市人民醫院組織對應聘者的招聘條件,招考資料逐項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程。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應聘資格。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考核人選,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站公布參加考核人員名單。
確定考核時間后,在原發布招聘的網站發布面試公告。
(四)考核
考核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反應應變、語言表達、舉止儀表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面試考官為5-9人(奇數),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資質的人員擔任,并簽訂保密協議。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成績必須達到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考核結束后,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站公示考生的成績及排名。如需增加筆試環節,則考生的綜合成績為: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
1.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號)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
2.考察
考察由河津市人民醫院對擬聘人員從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考察。填寫《河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政審表》(附件3)。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進行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1.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因公示未通過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進行遞補。
2.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報經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批復。擬聘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附件4)。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須在鄉鎮衛生院工作1年為試用期,試用期間享受單位同等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回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辦理辭退手續。
五、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河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河津市人民醫院履行直接責任,市衛健局履行主體責任,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履行監管責任。招聘單位在招聘工作的每個環節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每項工作要做到責任到人。一把手要簽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責任承諾書》(附件5)。
六、招聘紀律
(一)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招聘單位要制定應對公開招聘突發性事件的應急預案,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在招聘期間,要指定專人負責輿情監測。發現問題要第一時間采取措施處置。重大輿情要及時向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報告。
(二)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考核、體檢、考察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均應及時在原發布公告的網站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三)嚴格落實回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監察機關投訴、舉報,有關部門和機關應及時調查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工作人員,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調離或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