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遼寧盤錦職業技術學院招聘教師6人公告
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社廳轉發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2011〕9號)、《中共盤錦市委組織部、盤錦市人社局關于印發〈盤錦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盤人社發〔2013〕17號)等規定,因專業教學和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急需教師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信息表》(詳見附件1)中報考崗位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報名人員年齡需在18周歲及以上(2003年4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5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信息表》(附件1),所招聘崗位均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六)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
4.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本人違紀違規等原因被解除聘用關系)未滿五年的;
5.機關事業單位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6.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在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八)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年齡、條件、資格、身份、戶籍、經歷、工作經驗)的截止時間,除特殊說明外,均以2021年4月21日為截止時間。
(九)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
三、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所招聘崗位均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信息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panjin.gov.cn/)、盤錦市教育局官網(http://jyj.panjin.gov.cn/)和盤錦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pjvtc.edu.cn/)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6日8:30—5月10日16:00。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符合我單位招聘條件的應聘者可登陸盤錦職業技術學院招聘系統(http://218.61.31.23:8080/)進行報名(必須用谷歌瀏覽器)。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如考試考核招聘的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2:1時,將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3.提供材料(上傳到報名系統中的相應位置)
(1)個人簡歷;
(2)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正反面;
(3)2021年應屆畢業生因暫時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含本人所在分院、系、部)的在校證明、成績單證明及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021年應屆研究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本科階段學歷證、學位證及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往屆本科生需要提供學歷證、學位證及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往屆研究生需要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階段學歷證、學位證及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符合條件的海外院校畢業生須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崗位要求有本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的需上傳證書;
(6)崗位要求有工作經驗者,需提供加蓋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章的工作證明(時限為3個月內);
(7)考生需填好《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筆試時打印上交,此表由應聘者本人簽字)和《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匯總表》(附件3)。
注:以上材料(1)-(6),要求原件清晰掃描并按照順序標注好,每頁只能顯示一個材料(例如:1.個人簡歷;2.身份證正反面;3.本科學歷證;4.本科學位證……),最后形成一個PDF上傳到報名系統中,以“報考崗位名稱+姓名”進行命名;網上報名的用戶名是本人身份證號,請務必檢查好材料再上傳,上傳后不能修改(由于個人上傳報名材料不全或不標準導致報名未通過,責任自負),同時也請牢記報名時自己設的登陸密碼,后期會在系統中查看審核結果及打印準考證。
材料(7)要求登陸盤錦職業技術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查看2021年公開招聘公告中附件,下載后填好以原格式上傳。
(三)打印準考證
審核結果及打印準考證于2021年5月12日10:00登陸盤錦職業技術學院招聘系統(http://218.61.31.23:8080/)自行查詢及打印,要求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可打印多份并妥善保管,以備資格審查、筆試及面試環節使用。
(四)資格審查
盤錦職業技術學院將嚴格按照公開招聘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面試考核和應聘資格。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
⑴筆試時間
2021年5月16日10:00-11:30,由于疫情防控等因素,要求考生2021年5月16日9:00到盤錦職業技術學院東門進行相關檢查。
⑵筆試地點
盤錦職業技術學院博遠樓
詳細地址:遼寧省盤錦市遼東灣新區正邦路999號
⑶筆試所需提供材料
1.準考證;
2.身份證原件;
3.《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應聘者本人簽字);
4.附件4《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個人健康情況承諾書》;
5.附件5《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身體監測記錄和健康監測記錄表》。
⑷筆試要求
筆試內容注重職業素質與能力,應知應會的專業知識和崗位所需的必備知識,滿分100分。成績按照4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后第3位4舍5入。筆試結束后,我單位對成績進行匯總分析,上報主管部門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具體疫情防控相關要求詳見《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附件6)。
2.面試
按照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參加面試;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按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實際通過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進行遞補。遞補工作原則上在資格審查結束后的3天內完成。若面試人員已公布,遞補面試人員來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單位向其他進入本崗位面試的應聘者說明情況。遞補后未達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注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崗位職責特點,體現對選聘人員任職條件的要求。
⑴面試要求
面試考核內容注重職業素質與能力,應知應會的專業知識和崗位所需的必備知識,滿分100分。面試考核采用說課(需準備課件)、答辯的方式,時間為說課8分鐘,答辯5分鐘,說課內容為所申報崗位專業主干課程中的一門課程而非其中一章或一節的內容。
⑵面試考核成績
面試相關事宜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盤錦職業技術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公布,待筆試結束后請考生及時關注。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按照6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聘用。
3.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面試成績按4:6權重比例并保留兩位小數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在我單位網站公布。
(六)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我單位網站通知公告欄中公布。
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體檢由盤錦職業技術學院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盤錦職業技術學院和市教育局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及復檢費用均自理。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合格但因考生個人原因放棄進入考察環節而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察
我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但因考生個人原因放棄聘用而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一在盤錦職業技術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公開招聘備案、上編等手續。對于公示有異議的人員,我單位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違約處罰
被聘用者必須與盤錦職業技術學院簽訂聘用合同和就業協議,服務期為五年。如若服務期限未滿,主動要求解除合同方需按每年壹萬元人民幣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上級政策性改變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應聘人員須知
1.本次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關于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進行,具體要求將另行通知。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在盤錦職業技術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實時發布,不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因未及時關注發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4.在招聘期間,如不按規定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者,視為自動棄權。
5.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以及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六、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報名咨詢電話:0427—2936012;
紀律監督電話:0427—2936017;
電話咨詢時間:2021年4月21日8:30—5月10日16:30(工作日);
具體時間如下: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盤錦職業技術學院
附件3: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匯總表
附件4: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個人健康情況承諾書
附件5: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身體監測記錄和健康監測記錄表
附件6:盤錦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疫情防控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