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金融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黑辦發〔2006〕32號)《黑龍江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黑人社發〔2011〕6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發〔2015〕32號)《關于全面下放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權限的通知》(黑人社發〔2015〕6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選人進人工作的通知》(黑辦發〔2017〕1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引進招聘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學院簡介
學院簡介內容詳見哈爾濱金融學院主頁(http://www.hrbfu.edu.cn/)。
二、招聘計劃
具體詳見《哈爾濱金融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二)緊密結合學院發展建設規劃,從學科專業建設、人才梯隊建設、人才培養、管理服務的實際需要出發,統籌規劃,保證重點。
(三)堅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適應高等院校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質和文化素養。
2.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較高的政治覺悟。
3.熱愛教育事業,服從組織安排。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學術道德,有團隊意識、團結協作精神、優秀的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樂于為學校的建設與發展做出貢獻。
4.身心健康,儀表端莊,能夠堅持在崗位一線工作。
(二)具體條件
1.專任教師崗位:全日制統招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學歷須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統招本科(不包括中外合作辦學學生、專升本生以及藝術和體育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特長生)畢業并取得學位,原則上要求本科、碩士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
2.教學管理崗位:具有碩士學位,原則上應聘者年齡不超過28周歲,具有本科高校教學、教學管理工作經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5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輔導員崗位: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全日制統招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具有碩士學位、本科高校工作經歷7年以上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0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博士人才:博士所學專業須與應聘崗位要求專業相同或相近,并獲得高等院校或國家研究機構授予的全日制博士學位。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且急需的人才經學校研究決定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5.同時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應聘碩士崗位人員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獲得報名崗位所需的學歷和學位,如不能按時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則取消錄用資格,按自動放棄處理。
(四)國(境)外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被開除公職人員,其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1.博士人才全年接受報名。
2.碩士人才報名時間:2021年4月22日至5月10日。
(二)報名方式
博士人才可以電話或郵件方式報名,碩士人才采取網絡郵件報名方式。
1.博士報名郵箱:hjygkzp@163.com
2.碩士報名郵箱:hjygkzp@vip.126.com
(三)報名材料
1.哈爾濱金融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2)。
2.哈爾濱金融學院應聘人員信息統計表(附件3)。
3.哈爾濱金融學院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鑒定表(加蓋公章后掃描件)(附件4)。
4.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5.本科、碩士、博士各階段的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可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認證報告》、《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名冊》(錄取三聯單)復印件(可在就讀學校檔案館或招生、教務部門查詢,僅復印本人所在頁即可),必須復印完整清晰并加蓋公章;國(境)外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6.2021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能夠按期獲得學歷、學位及研究方向的證明及應屆畢業生推薦表。
7.科研成果材料,其中SCI、CSSCI等收錄論文需提供檢索證明;科研項目需提供立項通知書及證明個人參與名次的相關材料。
8.輔導員崗位需提供黨員證明。
9.職稱證書原件。
10. 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必須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報到證、勞動合同和社保明細單)
11.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電子版以壓縮包的形式一并發送到報名電子郵箱(郵件主題標明為“姓名+應聘崗位編號+所學專業+碩士/博士”)。
(四)資格審查及現場確認
1.學院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向應聘人員反饋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2.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和學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現場確認需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現場確認后,各類證件、證明、證書、成果材料等原件返還應聘人員本人;其中報名登記表、思想政治鑒定表原件及其他復印件材料用于存檔備查。
5.碩士崗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原則上不得低于3:1,未達到比例,經學校研究后,根據崗位需求,可降低開考比例。
六、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和學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試形式
應聘博士崗位的考生進行面試和心理測試;應聘碩士崗位的考生需進行筆試、面試和心理測試。
1.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崗位所必需的職業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3:1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人選,若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面試人選;未達到比例,經學校研究決定,可適當降低比例。
2.心理測試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教師崗位采取試講、答辯、綜合考察等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從師素質、專業知識、科研創新能力和授課技能等;輔導員及管理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情景應變、組織管理、人際關系、自我認知及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或面試評委中超過三分之二(含)的評委評定的分數在60分及以下的,視為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
4.總成績計算方式
博士崗位總成績=面試成績;
碩士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注: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5.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與考核人選,若同一崗位總成績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6.考試總成績在學院網站予以公布。
七、體檢與考核
(一)學校對面試通過的應聘人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主要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檔案情況等考核。同時對應聘者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三)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錄用資格形成空額的,可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錄用。
八、公示
學校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及考核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哈爾濱金融學院主頁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
十、待遇
(一)被錄用人員落實事業編制,享受國家和黑龍江省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學院教職工的相應待遇。
(二)引進博士人才待遇具體詳見《哈爾濱金融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暫行辦法》(附件5)
十一、相關說明
(一)被錄用人員在正式辦理報到手續時,需提供本科、碩士、博士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人事檔案,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報到證原件,否則學校不予錄用。
(二)留學回國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時,需提供教育部認證的學歷認證書、留學歸國證明以及個人人事檔案,否則學校不予錄用。
(三)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學校實行“師德一票否決”,試用期間如出現違反師德師風行為者,予以解聘。
(四)凡在公示期、考核及試用期內,檔案審查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相關規定及錄取原則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新錄用人員必須服從學院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十二、聯系方式
報名咨詢電話:0451-83147184 、83147108
博士報名郵箱:hjygkzp@163.com
碩士報名郵箱:hjygkzp@vip.126.com
監督電話:0451-83147029(哈爾濱金融學院紀委辦公室)
學校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電碳路65號
十三、本公告由哈爾濱金融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哈爾濱金融學院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