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揭陽市企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有關規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決定開展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統籌全市企事業單位282個崗位用于專項招聘405名博(碩)士研究生。報考人員可通過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jieyang.gov.cn/rsj)查閱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國內普通高校博(碩)士研究生或經教育部認證的海外留學博(碩)士。除崗位表中對年齡有特別要求的崗位外,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以下(1980年5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員年齡45周歲以下(1975年5月7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企業單位引進的人才享受所屬企業單位薪酬福利待遇,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事業單位引進的人才,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享受現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招聘單位相關福利待遇,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12個月。
根據《揭陽市集聚人才創新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揭市組通〔2021〕6號),具有國內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博士、碩士學位的人才,經審核認定可分別給予每人20萬元、10萬元生活補貼。同時享受骨干人才獎、配偶安置、子女教育、醫療保障、安居保障、公共服務保障等相關資助及配套服務保障。被聘人員同時符合省、縣人才優惠政策的,可享受相關優惠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國(境)外就讀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在讀人員;
2.揭陽市機關、事業、國有企業單位的在編在職(崗)(含試用期)人員;
3.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核”方式。
1.報名時間
2021年5月7日9:00至2021年5月20日16:00。
2.報考注冊
報考者登錄https://bm.gd-pa.cn/wsbm/index(太亞人事考試報名系統),選擇“2021年揭陽市企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批次,用本人身份證號碼進行注冊,在注冊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注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并對其負完全責任。
3.填報崗位
報考者注冊個人信息后,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時,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有效、準確、完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報名需上傳的申請材料:
(1)身份證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2)學歷材料。畢業證,學位證,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提供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3)國有單位人員需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4)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工作經歷等)。
4.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者請于報名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請資料。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和提交申請材料。
5.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請于2021年5月21日16: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6.報考注意事項
(1)報名期間,各有關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應向社會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及時解答報考人員疑問。
(2)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
(3)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于2021年5月7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面試。
(4)工作經歷以及相關資歷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5月7日。
(5)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6)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在報名填寫專業時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如實填寫。
報考人員應按《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均可報考。
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專業大類”的(即附件2《專業參考目錄》中代碼為2位數的),如考生所學專業為該“專業大類”所含“學科”(即代碼為4位數)或“具體專業”(即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例如,某一崗位的專業要求為“經濟學(A02)”,那么該類所含的學科“理論經濟學(A0201)”或具體專業“西方經濟學(A020104)”等,均符合報考條件。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的,如考生所學專業為該“學科”所含“具體專業”的,均符合報考條件。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例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與招考崗位專業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碩士研究生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二)面試
1.面試方式。采取直接面試或面試加考核方式,可采取線上、線下,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組織實施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組織。
2.面試時間和地點。
招聘博士研究生可根據報名情況靈活組織面試,招聘崗位名額已錄滿的,可增加招聘名額,無相關崗位的按特設崗位聘用;招聘碩士研究生可根據報名情況分批組織面試。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組織實施招聘單位根據防疫情況和實際制定面試方案,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采取線下面試的,面試前,組織實施招聘的單位須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對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或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采取線上面試的,資格復審在體檢前或考察環節進行。
4.最低合格線的設定。面試(或考核)單科成績不低于該科總分60%。
(三)成績公布
直接面試或面試加考核的成績在本面試時段結束時,由組織實施招聘單位向考生公布。
(四)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直接面試或面試加考核的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同一崗位成績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按崗位招聘人數從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為:
1.教師人員體檢標準:《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
2.其他崗位人員體檢標準:《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體檢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成立考察組組織實施。
事業單位擬聘人員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
企業單位擬聘人員考察工作參照事業單位擬聘人員規定執行。
(六)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人員姓名、考試成績,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七)聘用
對公示結果無異議或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辦理相關手續,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
(八)遞補事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可在面試加考核或直接面試合格人選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截止至擬聘人選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自愿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調劑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可在此次專項招聘通過合格線的未錄取人員中開展調劑。具體調劑根據公開招聘情況另行通知。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專項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面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有關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報考者應持“粵康碼”等健康碼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面試;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者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七、其他事項
(一)招聘對象為博士研究生的,面試合格并入圍體檢人選,有特殊情況不便進行體檢或考察的,視情況延后體檢或考察,先進行擬聘人選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再按規定組織體檢、考察合格的,予以辦理聘用手續。
(二)嚴肅公開招聘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三)各崗位咨詢電話詳見《2021年揭陽市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碩士人才崗位表》(附件1)。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中共揭陽市委組織部 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2021年揭陽市企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崗位表.xls
附件3:揭市組通〔2021〕6號 揭陽市集聚人才創新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聯合發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