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海市人民法院關于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臨海市人民法院決定在臺州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及條件
本次選調需求計劃為法官助理崗位(五級法官助理)3名。
選調范圍:選調對象為臺州市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性別為男。
選調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廉潔自律,甘于奉獻,身體健康。
(二)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選調對象為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B類證書。
(三)年齡在199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在單位擔任中層副職的或研究生學歷的,年齡放寬至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在單位擔任中層正職的,年齡放寬至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在編在崗的公務員須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新錄用公務員在同一機關工作需滿3周年;新錄用公務員與招錄機關簽訂最低服務年限的,按協議執行。本次選調所涉及的服務期等時間年限的計算統一截至2021年4月30日。
(五)在單位工作表現良好,近3年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適宜選調的。
二、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可采取個人報名或單位推薦方式報名;報考人員需填寫《臨海市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A4紙正反面打印),組織推薦的需加蓋單位公章。
2.報名材料:報名時需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B類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單位中層職務任職文件及反映本人工作能力等有關證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兩寸彩色照片2張。面試前需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報名時間: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節假日除外)。
4.報名地點:臨海市人民法院政治部819辦公室(臨海市東方大道10號,電話:85136992)。
(二)資格審查。由臨海市人民法院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考試;符合資格審查人數未達到1:3要求的,相應減少選調崗位人數。
(三)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參加面試。
(五)考察及公示。按成績總分(筆試占50%,面試占50%)從高分到低分,以選調計劃數1:2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本人放棄,視實際情況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由臨海市人民法院組織實施,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的臨海市人民法院網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間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有關規定和組織程序辦理轉任手續。
三、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所提供資料務必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二)未盡事宜,以臨海市人民法院解釋為準。
臨海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