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學2021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吉首大學創辦于1958年9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張家界市兩地辦學,是湖南省屬綜合性大學。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的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特面向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選調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監督下,由吉首大學負責實施。學校成立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人事處,具體負責選調有關事宜,學校監察專員辦全程監督。
二、選調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3.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結合;
4.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原則。
三、選調崗位計劃
文字秘書(管理崗位)1名(詳見附件1)
四、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全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中具備公務員(參公)身份或事業單位人員身份,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工勤崗位人員除外。
(二)選調條件。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團結協作精神強;
3.具備良好的身體與心理素質,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4.中共黨員;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3年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6.符合選調崗位的要求,具體專業名稱原則上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為準,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6.在現工作崗位或任現職不滿一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rst.hunan.gov.cn/)、吉首大學門戶網站(http://www.jsu.edu.cn)同時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6日8:00-5月8日17:30。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須如實填寫《吉首大學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需加蓋所在單位黨委印章。報名時須提供近期彩色藍底免冠1寸照片3張,以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所在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證明等相關的原件和復印件,公務員或參公登記表、錄用審批表復印件,事業單位人員需提供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登記表或其他能證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復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所有復印件需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相關材料遞交至吉首大學政務中心409室。
(三)資格審查
吉首大學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照崗位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吉首大學門戶網站公布資格審查合格人
員名單及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應試人員須如實填寫提交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選調條件或提供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任何環節有主動放棄選調資格或資格條件、體檢有問題的,按照考試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四)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
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對情況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經報請省人社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筆試: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總分100分。
筆試環節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試者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能力、組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總分100分。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75分,如應試的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
應試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在吉首大學門戶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試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名確定),按崗位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主要通過實地調查、審查干部檔案等方式,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含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進行核實,了解其德、能、勤、績、廉表現,重點考察資格條件、政治素質、工作實績、群眾公認情況等。
(六)公示與調動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由吉首大學研究確定擬選調的人選,并在吉首大學門戶網站和調出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符合條件的,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吉首大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43-8239513(人事處)
舉報電話:0743-8564814(監察專員辦)
吉首大學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