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海安市大公鎮政府)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1名,派遣到大公鎮人民政府從事鎮級工會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人數
辦公輔助崗位1人
二、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報酬:辦公輔助崗位2938元/月,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購買服務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通知》(海政辦發[2018]211號)和《關于調整我市政府購買服務被派遣勞動者基本工資標準的通知》(海人社[2021]28號)文件執行。
三、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基本素質要求: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
4.專業要求:專業不限;
5.身體要求: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戶籍要求:不限;
7.其他要求: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驗(報名需提供單位工作證明和社保部門繳費證明)。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政策規定不符合應聘到有關崗位的人員。
凡退役軍人參加報名考試的,按照《關于退役軍人參加政府購買服務考試加分的實施意見》(海人社[2020]156號)文件執行。
(二)報名
1. 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畢業生推薦表)。
2.報名時間: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5月6日16:00。
3.報名地點:海安市大公鎮人民政府(大公建筑公司)黨建辦公室,聯系電話0513-88758909。
4.資格審核:海安市大公鎮人民政府黨建辦負責資格初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
5.報名時收取筆試費100元。
6.資格公示。取得考試資格人員名單于2021年5月7日在海安市人社局網站(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進行公示 ;
7.準考證領取:2021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8.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2021年5月9日上午; 面試時間:2021年5月9日下午;
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考試
1.考試形式
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招考單位不提供考試大綱,不指定復習材料。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考人數直至取消崗位招考計劃。
面試: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的末位分考生出現并列時,則全部參加面試。不足1∶3比例的,按實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
2.成績計算(所有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加分
3.成績公告:考試成績及取得相應資格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社局網站(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進行公示 ;
(二)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先。體檢由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公司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門會同用工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考察后,考察組應如實寫出書面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要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三)公示、聘用審批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社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屬實的人員確定為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施勞務派遣;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缺位時,在參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對象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先。錄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五、紀律與監督
報考者須如實提供有關證件,真實、準確、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弄虛作假者,查實后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招聘全過程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0513—81868075
咨詢電話:0513—88758909 88921662
六、本簡章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